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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07:27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别人,使别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令行为。我国法令除对某些特别股权(如国有股)的转让建立法定前置批阅程序外,对股权转让行为一般无特别约束。但是在详细操作中,尤其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签定、实行过程中,仍或许存在一些法令危险,使股权转让两边的权益无法得到有用维护。那么,股权转让合同会面对哪些法令危险?以下,是由听讼网小编收拾的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合同会面对的法令危险
1、股权转让合同的收效危险及防备
除法令、法规规则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处理同意、登记手续收效的以外,依法建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建立时收效。法令规则股权转让合同要处理同意手续后才干收效的,首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股权转让。
转让方和受让方也能够附合同收效的条件,例如,约好本合同经转让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经过后收效,或约好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许诺抛弃优先购买权时起收效。
应当留意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收效并不等于股权转让收效。股权转让合同的收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好对两边发作法令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收效是指股权何时发作实践搬运的问题,也便是受让方何时获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收效后,还要合同两边的恰当实行,股权转让才干完成。
2、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行危险及防备
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行(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转让方的首要责任是向受让方移送股权(详细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现实及恳求公司处理改变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法告诉公司的行为),而受让方的首要责任则是依照约好向转让方付出转让款。
转让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或许供给不实材料和信息,为防备该种危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不诚信行为或许引起的未来胶葛、债款等做出确保或供给担保,例如向公证机关提存确保金。固然,受让方在买卖过程中亦或许存在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付出股权转让对价的行为,为此,转让方可在股权转让合同清晰约好违约补偿的规模、计算方法,转让方也可要求受让方做出确保或供给担保。
3、股权转让合同不该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则
任何躲避法令的合同组织都是法令所制止和否定的,股东要想成功地转让其具有的悉数或部分股权,受让方要想顺畅地获得该悉数或部分股权而成为新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合同设计时,就必须留意法令法规、公司章程在转让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规制,恪守《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令法规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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