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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算是贪污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01:50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则:“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是贪婪罪……”在该条中,对并吞、盗取与骗得三种手法采纳的是罗列式规则,“其他手法”则是归纳式规则。这种立法方式能够紧密刑事法网,防止立法缝隙。  
以罗列式规则的并吞、盗取和骗得三种贪婪罪手法,内在清晰,在了解和掌握上较少歧义。需求留意的是,对作为贪婪罪违法手法的并吞、盗取、骗得的内在,应从整个刑法系统上去掌握,防止与侵占罪、盗窃罪、欺诈罪的意义相矛盾。  
并吞是指行为人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自己主管、办理、经手的公共资产据为己有或许使第三者一切。其主要特征,一是并吞的目标一般是为自己合法办理和经手的资产,但也能够是自己主管的公共资产,二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  
骗得是指行为人运用职务上的便当,采纳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办法,取得与别人一起办理、经手或别人合法办理下的,行为人又有权经手的公共资产。其主要特征,一是骗得的目标是行为人与别人一起办理、经手或别人合法办理之下而行为人有权经手的公共资产,二是采纳的是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的办法使别人堕入错误认识而处置产业。  
现在,在理论和实践中较有争议的是“其他手法”的详细规模。笔者以为,“其他手法”虽然是一种归纳式规则,但它不是一个什么都能够往里装的“筐”。只要契合下述两点,才归于“其他手法”:榜首,不归于并吞、盗取、骗得;第二,具有独有的特征。因而贪婪罪的“其他手法”是指行为人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施行的不归于并吞、盗取、骗得并具有一起特征的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  
两种行为类型应当归于“其他手法”  
1.以贪婪为目的挪用公款。实践中表现为:有的嫌疑人抱着贪婪目的挪用公款后,携款逃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挪用公款携款逃跑的应归于“其他手法”。挪用公款本应归于挪用公款罪,但若有逃跑的情节,则应以贪婪罪论处。挪用公款罪的违法目的是暂时非法占有,而贪婪罪的违法目的是永久非法占有,挪用公款逃跑,标明行为人在片面上已从暂时非法占有转为永久非法占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加大,行为性质发作了改变,应认定为贪婪罪。挪用公款携款逃跑不同于并吞、盗取、骗得,有自己一起的特征,危害性与前三者适当,是“其他手法”的一种类型。  
2.不归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团体私分公款、公物的行为。团体私分公款、公物是指单位负责人个人决议或团体研究决议,将公共资产分归个人的行为。其特征是:行为办法是分配,而且分配是在一个团体中进行。  
若私分的目标是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绝大部分人员或悉数人员,刑法已将此种行为类型化为一种独立的违法即私分国有资产罪,应该将此种行为归入私分国有资产罪之中;若私分给单位少数人或某个人,或私分的目标是国有资产以外的公共产业,由于是团体私分的行为,不同于并吞、盗取、欺诈,具有自己一起的特征,而且在社会危害性上比并吞、盗取、欺诈更严峻,所以此种行为归于“其他手法”型贪婪罪。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咱们不可能罗列出“其他手法”的一切类型,但判别是否归于“其他手法”的规范是清晰的,即是否为不归于并吞、盗取、骗得并具有一起特征的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  
不契合“其他手法”特征的五种状况  
1.国有稳妥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稳妥公司委派到非国有稳妥公司从事公事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成心假造未曾发作的稳妥事端进行虚伪理赔,骗得稳妥金归自己一切。此种行为契合骗得型贪婪的特征,依据刑法榜首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则,此种行为以贪婪罪论处。  
2.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事活动或许对外往来中承受礼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应当交公而不交公。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在国内公事活动或对外往来中承受的礼物在一守时期内能够合法地持有,但依照有关规则应当期限交公处理。假如拒不交公,其对礼物的现实操控的性质则由合法持有变为非法占有,契合以不作为办法施行的并吞型贪婪罪的特征,不归于以“其他手法”贪婪。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则,此种行为数额较大的,以贪婪罪科罪处置。  
3.运用计算机施行贪婪。运用计算机施行贪婪实际上别离归于并吞型、盗取型或骗得型非法占有公共资产,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贪婪罪类型。关于贪婪罪,立法上是以违法办法进行分类,在运用计算机施行贪婪的违法上钩算机仅仅违法的东西而非手法,若将运用计算机施行贪婪作为贪婪的一个独立类型,会形成分类规范的不一致。  
4.内外勾通、迂回贪婪。所谓内外勾通、迂回贪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的公共资产以“合法”方式转给与其勾通的外部人员,然后取回据为己有。这种状况实际上归于并吞型贪婪或骗得型贪婪。若资产为行为人合法持有,其以“合法”方式转交给别人,再取回占为己有,仅仅多一个中间环节,本质上仍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契合并吞型贪婪的特征;若资产是行为人与别人合法一起办理、经手或别人合法办理下而行为人又有权经手的公共资产,行为人以合法的方式转让给别人后再取回占为己有,则是隐秘本相,使其他办理人、经手人堕入错误认识而处置产业,将公共资产从合法操控或持有人手中移置于自己操控之下,契合骗得型贪婪的特征。  
5.公款私存、私贷,获取利息。施行公款私存、私贷然后获取利息的行为人是为了获取公款所生的利息,其片面上没有扫除公款一切人的一切权的目的,客观上没有将公款据为己有或归第三人一切,此种行为损害的仅仅公款的占有、运用和收益的权益,契合盈利型挪用公款罪的特征,而不是贪婪罪“其他手法”的一种类型。赵宝成·李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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