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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举证要点具体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6:58
离婚案子举证关键详细有哪些?
(一)当事人天然状况的依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成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定书、调停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署理人的,其署理人身份的证明和署理事项、权限、期限、方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根底方面的依据:
1、婚前相识、相恋通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
2、有关物品、函件;
3、包揽、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状况自述、街坊证言。
(三)证明爱情破裂无和洽或许的依据:
1、草率成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爱情的陈说;
2、一方或两边有优待对方亲属的案例,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骗婚的依据;
4、包揽、买卖婚姻的现实、证言,依据;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确认法令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时间徒刑的判定书;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定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令制止成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婚后分家的证明;
9、其它证明爱情破裂的依据。
(四)证明离婚产业的依据:
1、两边各自产业的来历依据,产业获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获得产业的依据;
3、子女各自产业的证明;
4、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依据、证人证言;
5、个人债款及家庭债款的依据。
(五)证明子女抚育才能的依据:
1、两边的经济收入证明;
2、两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好坏的证明;
3、确认抚育费的参阅资料。
(六)女方怀孕期间或临产后一年内男方申述离婚的依据应具有以下标准: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不合法与别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临产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七)对判定禁绝离婚或调停和洽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申述离婚的有必要具有下列标准: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好的医院证明;
2、被告因违法被判刑的判定书;
3、被告与别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被告的陈说。
(八)其它原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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