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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16:22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指公民法院、公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供给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由确保人担保被确保人不躲避或阻碍侦 查、申述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办法。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延聘的律师都有权请求取保候审。公民法院、公民检察院和公 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
1、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
2、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取保候审的景象:
(一)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寓居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寓居由公安机关履行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则,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恪守以下规则:①未经履行机关的赞同不得脱离指定寓居的市、县。②在传讯 的时分及时到案。③不得以任何方法搅扰证人作证。④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上述规则,已交纳确保金的,没收确保 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确保金、提出确保人或许监视寓居、予以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杀生规 定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时分,应当交还确保金。
(2)取保候审的程序:
①取保候审的请求。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违法 嫌疑人延聘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②取保候审的决议。公安机关、公民检察院、公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请求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赞同的 答复。决议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许公民法院院长赞同,并签发《取保候审决议书》和《履行取保候 审告诉书》,并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交纳确保金。③取保候审的履行。取保候审的履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履行时,应当向违法嫌疑人、 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议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奉告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恪守的规则。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背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 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今后,担任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将确保金交还给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并奉告确保人免除担保。④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12个月。在取保候 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申述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许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则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景象的,或许案子现已办结的,原决 定机关应当作出吊销取保候审的决议,并告诉担任履行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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