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故意杀人罪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0:10
成心杀人罪是行为犯,只需行为人施行了成心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成心杀人罪。因为生命权力是公民人身权力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力,因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实践被杀,不论杀人行为处于成心违法的准备、未遂、间断等哪个阶段,都构成违法,应当立案追查。成心杀人罪认守时要留意哪些问题?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确定成心杀人罪时有哪些留意事项
成心杀人,是指成心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的行为。归于侵略公民人身民主权力罪的一种。是我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量违法之一。有必要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则:成心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许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定成心杀人罪需求留意一下几个问题:
1.成心杀人罪与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违法的竞合问题。
行为人选用放火、爆破、决水、投进风险物质或许其他损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办法杀人,这就形成了成心杀人罪与放火罪、爆破罪、决水罪、投进风险物质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等违法的竞合联系,应当依照幻想竞合犯的处断准则,从一重罪处断。假如行为人是在成心杀人行为施行完了今后,为了消除违法痕迹又施行放火、爆破、决水、投进风险物质等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则应当以成心杀人罪和所冒犯的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数罪并罚。
2.成心杀人罪与刑法中规则的暴力违法致人逝世的联系问题。
刑法中有多个条文涉及到暴力违法致人逝世的处分规则,在认守时要留意区别两种景象:一是某种暴力违法中的致人逝世并不包括成心杀人内容的,而行为人在施行违法过程中成心将被害人杀死,应当归于幻想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可是,假如行为人是在暴力违法完结之后又成心杀死被害人的,如行为人以暴力方法对被害人进行凌辱,又成心杀死被害人的,应当以凌辱罪和成心杀人罪两罪并罚。二是某种暴力违法的构成要件中或许处分情节中现已包括成心杀人内容的,如掠夺致人逝世、劫持并杀戮人质的,等等,其成心杀人的行为现已作为该种违法中的情节加以规则,只以行为人所施行的违法科罪处分即可。可是,假如行为人在所施行的暴力违法完结今后,为了灭口或许躲避侦办又将被害人杀死的,其行为现已构成两罪,应当施行数罪并罚。
3.成心杀人与引起别人自杀的确定问题。
能够依照案子的实践情况区别为不同的景象处理。一是行为人施行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或许尽管具有细微的违法性可是未到达构成违法的程度,自杀者是因为自己的心胸狭窄或许严重误解导致施行自杀,不应当对行为人追查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施行了刑法所规则的违法行为,如强奸、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凌辱、诋毁、暴力干与婚姻自由、优待等,由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自杀成果,行为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自杀成果之间是存在着因果联系的,可是,从行为人的片面方面来看,并没有掠夺别人生命的成心,因而,不能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应当以行为人所施行的行为科罪,一起将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成果作为该罪从重处分的情节予以考虑。
4.受嘱托杀人是否归于成心杀人的问题。
行为人承受别人的嘱托将其杀死,这是一种被害人许诺的行为,可是,生命权不同于其他权力,任何人都无权承受别人的托付处置别人的生命。至于安乐死问题,现在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尽管有的国家现已在立法上承认安乐死为合法,可是也规则了严厉的条件。我国还没有安乐死合法性的法律规则。因而,受嘱托杀人应当归于成心杀人的领域。
5.相约自杀中的成心杀人问题。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在相约自杀者中有的自杀未遂的情况下,发生了是否归于成心杀人的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大体能够区别以下四种景象别离处理。一是相约自杀的各方各自发生自杀的目的,约好一起施行自杀行为,对其间的自杀未遂者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唆使、协助别人自杀,自己也一起施行自杀行为,但自杀未遂,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罪名以成心杀人罪确定。三是诱惑别人自杀,并表明自己要一起自杀的,但实践诱惑者并未施行自杀行为,应当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四是相约自杀的人,一方因为没有才能或许没有勇气自杀,要求另一方先杀死自己然后再自杀,可是杀死对方者自己自杀未遂,性质上归于受嘱托杀人,应当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
确定成心杀人罪时有哪些留意事项
成心杀人,是指成心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的行为。归于侵略公民人身民主权力罪的一种。是我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量违法之一。有必要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则:成心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许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定成心杀人罪需求留意一下几个问题:
1.成心杀人罪与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违法的竞合问题。
行为人选用放火、爆破、决水、投进风险物质或许其他损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办法杀人,这就形成了成心杀人罪与放火罪、爆破罪、决水罪、投进风险物质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等违法的竞合联系,应当依照幻想竞合犯的处断准则,从一重罪处断。假如行为人是在成心杀人行为施行完了今后,为了消除违法痕迹又施行放火、爆破、决水、投进风险物质等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则应当以成心杀人罪和所冒犯的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数罪并罚。
2.成心杀人罪与刑法中规则的暴力违法致人逝世的联系问题。
刑法中有多个条文涉及到暴力违法致人逝世的处分规则,在认守时要留意区别两种景象:一是某种暴力违法中的致人逝世并不包括成心杀人内容的,而行为人在施行违法过程中成心将被害人杀死,应当归于幻想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可是,假如行为人是在暴力违法完结之后又成心杀死被害人的,如行为人以暴力方法对被害人进行凌辱,又成心杀死被害人的,应当以凌辱罪和成心杀人罪两罪并罚。二是某种暴力违法的构成要件中或许处分情节中现已包括成心杀人内容的,如掠夺致人逝世、劫持并杀戮人质的,等等,其成心杀人的行为现已作为该种违法中的情节加以规则,只以行为人所施行的违法科罪处分即可。可是,假如行为人在所施行的暴力违法完结今后,为了灭口或许躲避侦办又将被害人杀死的,其行为现已构成两罪,应当施行数罪并罚。
3.成心杀人与引起别人自杀的确定问题。
能够依照案子的实践情况区别为不同的景象处理。一是行为人施行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或许尽管具有细微的违法性可是未到达构成违法的程度,自杀者是因为自己的心胸狭窄或许严重误解导致施行自杀,不应当对行为人追查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施行了刑法所规则的违法行为,如强奸、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凌辱、诋毁、暴力干与婚姻自由、优待等,由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自杀成果,行为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自杀成果之间是存在着因果联系的,可是,从行为人的片面方面来看,并没有掠夺别人生命的成心,因而,不能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应当以行为人所施行的行为科罪,一起将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成果作为该罪从重处分的情节予以考虑。
4.受嘱托杀人是否归于成心杀人的问题。
行为人承受别人的嘱托将其杀死,这是一种被害人许诺的行为,可是,生命权不同于其他权力,任何人都无权承受别人的托付处置别人的生命。至于安乐死问题,现在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尽管有的国家现已在立法上承认安乐死为合法,可是也规则了严厉的条件。我国还没有安乐死合法性的法律规则。因而,受嘱托杀人应当归于成心杀人的领域。
5.相约自杀中的成心杀人问题。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在相约自杀者中有的自杀未遂的情况下,发生了是否归于成心杀人的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大体能够区别以下四种景象别离处理。一是相约自杀的各方各自发生自杀的目的,约好一起施行自杀行为,对其间的自杀未遂者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唆使、协助别人自杀,自己也一起施行自杀行为,但自杀未遂,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罪名以成心杀人罪确定。三是诱惑别人自杀,并表明自己要一起自杀的,但实践诱惑者并未施行自杀行为,应当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四是相约自杀的人,一方因为没有才能或许没有勇气自杀,要求另一方先杀死自己然后再自杀,可是杀死对方者自己自杀未遂,性质上归于受嘱托杀人,应当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