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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05:29
监督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强制办法,意图在于操控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约束其人身自由权力。这是对案子审理比较有协助的一种强制办法。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有关监督居住期满后怎样处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咱们阅览,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一、监督居住期满后怎样处理
监督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越六个月。
监督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免除或吊销监督居住的决议,详细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定见,部分负责人检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议后,告诉办案机关,并将免除决议书送达给嫌疑人。
二、哪些人能适用监督居住
监督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则的期限内不得脱离住处或许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督、约束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办法。
监督居住的景象,与取保候审根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办法,只能择一运用,不能一起并用。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契合拘捕条件,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监督居住:
(一)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日子不能自理的人的仅有扶养人;
(四)由于案子的特殊情况或许处理案子的需求,采纳监督居住办法更为适合的;
(五)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监督居住办法的。
对契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能够监督居住。
不论法令处分的力度是轻是重,咱们都不能由于这些而去成心冒犯法令,做一个合格、懂法、遵法的公民,这才是咱们应当做的。如果您还有这方面的疑问或许任何关于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免费的法令咨询,或许拨打咱们的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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