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诉讼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3 20:24行政诉讼期限主要有: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
①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许当事人挑选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2.立案期限。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须在7日内立案,或许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能够提出上诉。
3.第一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定。遇到特殊情况能够请求延伸。
4.提起上诉的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须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须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5.第二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定,遇到特殊情况能够请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