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01:47
我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诉我国太平洋稳妥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合同纠纷案原告:我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西藏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邹才智,该公司总经理。 托付代理人:徐娟芳,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代理人:王晓钧,我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干部。 被告:我国太平洋稳妥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福州路567号。 法定代表人:诸清,该公司总经理。 托付代理人:汪淮江,上海市海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我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抽纱公司)因与被告我国太平洋稳妥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稳妥公司)发作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合同纠纷,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原告把从上海运往圣彼得堡的9127箱玩具向被告投保了全部险和战争险,职责期间是仓至仓。货品运抵目的地后,因为客户迟迟不付货款,原告遂持正本提单到圣彼得堡提货,却提货不着。这是稳妥合同约好的一种危险,为此向被告索赔,遭被告回绝。恳求判令被告按约好补偿原告的货品丢失550508美元和推迟理赔期间的利息丢失,诉讼费由被告担负。 被告辩称:1、所谓“提货不着”,是指“整件提货不着”,并且有必要伴有偶尔的、意外的稳妥事端发作,不然稳妥人无补偿职责。本案货品现已运抵目的地并被收货人清关提走,去向是清晰的。这个现实阐明,不存在“提货不着”的问题。2、原告与被告签定的是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合同,职责期间是仓至仓。圣彼得堡没有原告的库房或贮存场所,只需货品运抵圣彼得堡的库房或贮存场所,就应当视为运抵原告指定的库房或贮存场所。收货人是在圣彼得堡的贮存场所提走本案货品,提货时没有提出货品索赔。这个现实阐明,本案货品安全运抵。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归于产业丢失稳妥,稳妥标的是运送中的货品。只要货品本身在稳妥期间因为外来原因,形成形体上的损坏或发作了费用,才能够向稳妥人索赔。3、在本案中,收货人是凭填写着自己称号的二程海运正本提单和铁路运单提货,提取的是其购入并已支付了部分价款的货品,并经过正常途径报关完税,不是不合法提货。按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合同的仓至仓条款,只需是向合法的、交易合同预订的任何一个收货人(包含买卖合同买方、提单或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被稳妥人)安全、合法地交货,稳妥人的稳妥职责就停止了。4、作为收货人的买方提货后不付货款,是出口信誉稳妥的承保规模,不归于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原告把买方提货后不付货款的商业信誉危险当作海上货品运送危险向被告索赔,混杂了稳妥标的的类别,于法无据。5、无论是海上货品运送合同中的承运方私行处置、违约交给货品,仍是购销合同的买方提货后不付款,都不是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合同所指的“运送途中的外来原因”或许海上“稳妥事端”。特别是买方提货后不付货款,必定发作在货品运抵目的地库房之后,还不归于仓至仓职责期间。海上货品运送稳妥合同的稳妥人对这些原因形成的丢失,没有补偿职责。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关于“产业所有权从产业交给时起搬运”的规则和买卖双方约好的交易条件,原告的货品在上海港装船时,所有权和危险均已从原告方搬运给了买方,所以原告没有稳妥利益。7、没有依据证明本案海上货品运送的代理人(International Forwarders)在我国合法注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我国承包货运、签发提单。原告持有这样一个无资格从事海上货品运送的人开出的提单,不具有物权凭据效果。8、原告在货品卸离海轮满60天,稳妥人的职责已停止后才第一次查询货品下落,又在货品被买方提走后2个多月才提货,“提货不着”后不能及时请求查验人查验。原告作为被稳妥人不能正确履行合同职责,稳妥人有权回绝承当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