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004)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23:20附加停工、暴乱、骚乱职责保险条款(2004) 经保险合同两边特别约好,且投保人已付出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为停工、暴乱、民众骚乱导致伤残或逝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应由被保险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好,在职责限额内担任补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职责保险条款相冲突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雇主职责保险条款为准。 附加核子辐射职责保险条款(2004) 经保险合同两边特别约好,且投保人已付出相应附加保险费,从事核工业出产、研讨、使用的被保险人的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因为忽然发作的核泄漏事情遭到损伤,或因为核辐射而患有职业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应由被保险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好,在职责限额内担任补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职责保险条款相冲突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雇主保险条款为准。 附加公事出国职责保险条款(2004) 经保险合同两边特别约好,且投保人已付出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公事出国期间因意外事端导致伤残或逝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应由被保险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好,在职责限额内担任补偿。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付出的境外(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医疗费用不承当补偿职责。 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职责保险条款相冲突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雇主职责保险条款为准。 附加误工补助弥补职责保险条款(2004) 经保险合同两边特别约好,且投保人已付出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作雇主职责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二)款C项下补偿时,若被保险人工作人员工资规范的80%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生活规范,保险人依照该工作人员事端前12个月平均工资80%的规范,补足差额。 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职责保险条款相冲突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雇主职责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