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反倾销形势下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现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14:52一、反推销释义
反推销,是指对外国产品在本国市场上的推销所采纳的抵抗办法。一般是对推销的外国产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推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则:外国产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以为产品推销,当即采纳反推销办法。虽然在《关税及交易总协定》中对反推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则,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推销作为交易战的首要手法之一。
二、市场经济位置释义
市场经济位置(Market Economy Status,简称MES)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名词,它表明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的情况。依照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以及国家政府关于经济的干涉程度,一般可区分为彻底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此外,市场经济位置是反推销查询确认推销幅度时运用的一个重要概念。
三、反推销下我国市场经济位置现状
“市场经济位置”是一种生态开展的环境,自参加世贸组织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争取国际交易各国供认我国的彻底市场经济位置,取得市场经济位置将有利于我国外贸进出口的开展。
自我国2001年前往正式参加WTO以来,已有9年的时刻。作为WTO成员,我国享用到了GATT/ WTO多边交易谈判削减关税给对外交易带来的利益,以及撤销非关税办法而消除或削减对外交易的妨碍,这使得我国对外交易高速增加,并拉动了国内经济的快速开展。但是,我国参加WTO后仍然是国际反推销的最大受害国。并且《我国参加国际交易组织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第15条更为国外对华反推销判决中选用歧视性的核算正常价值的方法供给了理由,从而使我国出口企业遭受不该有的严重经济损失。
剖析《议定书》第15条规则,WTO既没有必定我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也没有确认我国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并且15条的(a)款的规则并不是针对我国整个国家是市场经济位置或非市场经济位置,而是针对我国应诉企业是否有市场经济位置。我国企业在应诉中能否取得市场经济位置,就要看在不同反推销案子中的应诉企业能否供给充沛的资料证明自己具有市场经济条件。
这种含糊的“非市场经济位置”,导致我国出口企业在对外反推销应诉中处于极为晦气的位置,并成为我国企业败诉的首要原因。事实上,自变革开发以来,我国对外交易开展迅速,业已成为国际第三交易大国,2004年开端,已有新西兰、新加坡等70多个国家正式供认我国的彻底市场经济位置。陶泽邦《在理性对待我国市场经济位置问题——反推销下我国市场经济位置的现状剖析》一文中写道:供认我国的市场经济位置,是对我国二十多年变革开放的供认,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认可,关于改进我国的外贸环境,确保我国正常的外贸出口也有着相当大的影响。但是,占我国进出口总额45%的前三大交易同伴欧盟、美国和日本,无一供认我国彻底市场经济位置,对我国建议交易救助办法查询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没有供认我国的彻底市场经济位置,对我国应对国际交易冲突非常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