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0:26
根据我国土地办理法的规则,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就需求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征收补偿款由整体乡民确认怎样分配,那么村干部并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不能以贪污罪科罪处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村干部并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科罪处分
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则,贪污罪是指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乡民委员会和乡民小组属乡民自治安排,故村干部都不具有国家作业人员身份。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村干部在“按照法令从事公事”过程中亦可成为贪污罪的违法主体,该类公事是指: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的办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办理。
(3)国有土地的运营和办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办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作业。
(7)帮忙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办理作业。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办理人员能够作为公职人员,村干部并吞征地补偿款的,能够按贪污罪追查刑事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村干部并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科罪处分
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则,贪污罪是指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乡民委员会和乡民小组属乡民自治安排,故村干部都不具有国家作业人员身份。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村干部在“按照法令从事公事”过程中亦可成为贪污罪的违法主体,该类公事是指: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的办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办理。
(3)国有土地的运营和办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办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作业。
(7)帮忙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办理作业。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办理人员能够作为公职人员,村干部并吞征地补偿款的,能够按贪污罪追查刑事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