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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03:52
一般工程合同是建造施工中一个必备的条件,在实践中,依据实践情况,工程合同包含的详细项目和内容会有所不同,可是主要内容不会存在大的不同。那么,建造施工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下面,听讼网小编收拾搜集了相关信息,期望有所协助!
【网友咨询】
建造施工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答】
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
1.建造工程称号、规划、投资额、建造地址。
2.勘测人的勘测规模、进展、质量。
3.建造单位有必要供给材料的内容、技能要求及期限。
4.勘测效果的进展及材料份数。
5.勘测费取费规范及付出办法。
6.两边职责与违约职责条款。
7.两边约好处理争议的办法,判定事项及其他事项。
【相关常识】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造工程在合理运用期限内形成人身和产业危害的,承包人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依照约好的时刻和要求供给原材料、设备、场所、资金、技能材料的,承包人能够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补偿罢工、窝工等丢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半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纳办法补偿或许削减丢失,补偿承包人因而形成的罢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丢失和实践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改变方案,供给的材料不精确,或许未依照期限供给必需的勘测、规划工作条件而形成勘测、规划的返工、罢工或许修正规划,发包人应当依照勘测人、规划人实践耗费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依照约好付出价款的,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付出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出的,除依照建造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造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许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则的,适用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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