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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中的定金、订金和押金是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18:16

想必咱们在实践中都处理过合同,而往往在签定房地产相关合一起会要求一方交纳定金或许订金或许是押金,许多榜首次处理此类合同的人对三者分不清楚,那么房产合同中的定金、订金和押金是指什么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实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必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榜首百一十五条规则:“当事人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好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便是咱们一般说的定金罚则。榜首百一十六条规则:“当事人既约好违约金,又约好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够挑选适用违约金或许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则:“定金应当以书面方法约好。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好交给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践交给定金之日起收效。”第九十一条规则,“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好,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四条规则:“出卖人经过认购、订货、预定等方法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法令关于定金的规则处理;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缔结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而从法令视点看,定金有两层性质。榜首,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确保合同实行。第二,能够起到合同建立的证明效果。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作为法定的方法,法令有其详细的要求:1.方法要件,有必要以书面的方法约好;2.数额的限制,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越合同标的额的20%;此外在挑选补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
订金
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令性质上却有大相径庭。订金不是一个标准的概念?在法令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付出手法,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实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不实行的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榜首百一十八条规则:“当事人交给留置金、担保金、确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许订金等,但没有约好定金性质的,当事人建议定金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好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而,购房者签字时必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写错,不然届时懊悔不及。
押金
押金是为了担保债款的实行,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必定数额的金钱移送债款人占有,在债款人不实行合一起,债款人能够债款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款人依约实行了债款,则其所交押金能够抵作价款或许回收。
现在,我国现行法令关于押金尚无清晰的法令规则,根据法令没有强制性规则即为合法的法令准则,应当答应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纳约好给付必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法。
由于在我国遍及法令意识较为淡漠给了许多骗子待机而动,因而咱们在签定合一起要对定金、订金和押金作出清晰的约好,购房者最好清晰这三者的法令含义。这样不仅对不容易受骗,一起也使自己权益遭受损害后能得到最好的处理。当然房产是一个人一生中较为重要的事,不放心的朋友最好仍是咨询律师,这样最为保险。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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