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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要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06:12

根据《个人住宅借款管理办法》第7条以及总结银行的习气作法,个人请求住宅借款一般需求下列程序:
1.请求程序。在这个阶段,请求人应当自行或托付律师向借款银行提出借款请求,一起提交: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用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安稳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则的购买住宅的合赞同向书、协议或其他赞同文件;
(4)典当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赞同典当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分出具的典当物评价证明,确保人赞同供给担保的书面文件和确保人资信证明;
(5)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需持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出具的证明;
(6)借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以向银行阐明自己想要借款的意思并证明自己具有还本付息的才能。
2.检查赞同阶段。这时候,银行对请求人的资料进行检查,确认具有归还才能后,决定向请求人发放借款,并向请求人发送赞同借款赞同告诉书。
3.签约阶段。请求人取得赞同告诉书后,应当和银行签定正式的借款合同,假如借款触及担保,例如典当或确保,还应当一起签定担保合同。
4.放款阶段。在此过程中,借款合同正式收效后,银行应今世借款人向住宅出售单位付出房款;假如,借款触及不动产典当,则借款合同于处理结束不动产典当挂号后刚才正式收效,银行才会发放借款。
5.还款阶段。银行放款后,借款人应当依照借款合同的规则如期归还本息,不然银行会依照两边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规则追查借款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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