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要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06:24《深圳市住宅公积金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发动,住宅公积金的缴存处理也将从12月20日开端正式处理缴存挂号事务。
住宅公积金缴存:个人能否缴存公积金?
住宅公积金从12月20日开端处理缴存挂号事务,那么自由职业者、失业状况中的人群能否处理缴存事务么?
《暂行办法》第三条清晰规则:住宅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总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员工缴存。
这一规则,清晰了住宅公积金的缴存主体是:在职员工。个体工商户、失业者、已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并不在列。
小贴士:在职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或许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存在现实劳作联系,并由单位付出薪酬的在岗从业人员。契合在职员工规范的,都应当缴存住宅公积金。缴存的住宅公积金进入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并归于员工个人一切。
住宅公积金缴存:处理组织有哪些?
“缴存挂号事务是由单位一致处理,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就事大厅以及住宅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指定的处理网点是不接受个人缴存事务挂号的。”住宅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归集专户银行共有三家,分别为建行深圳市分行、招行深圳分行、中行深圳市分行。这三家银行共有45个营业网点能够处理住宅公积金事务,单位能够到这些网点和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就事大厅处理缴存挂号事务。
1.详细需求提交哪些材料将在12月20日之前出台的缴存专项规则中给予清晰。
2.能够处理住宅公积金事务的组织:
A .深圳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
咨询电话:0755-8636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