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应如何申请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7:40
《房子挂号方法》第二十条在规则挂号请求应契合的几项条件时,第一项便是“请求人与依法提交的资料记载的主体共同”。假如由夫妻一方请求挂号,请求人就和提交的挂号文件所记载的主体不共同。别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三条规则公民可承继的其他合法财产包含有价证券和实行标的为资产的债务等。当购买人与开发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债务债务联系就现已树立。买房人之一逝世后,承继从被承继人逝世时就现已开端,其债务已成为被承继人遗产的一部分。依照《承继法》第十条规则,能够承继遗产的目标有其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等。因此在没有确认其详细承继人之前,不能由健在的一方直接请求,也不能将其产权直接挂号在自己名下。
依据《公证法》第11条规则以及《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的有关规则,承继房子必须先进行承继公证后再请求产权挂号。所以在请求该房子所有权挂号时,请求人可在处理承继公证后,凭原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承继公证书、承继人身份证等挂号文件,由健在的买房一方及其他承继人共同到房地产处理部门请求挂号(其他承继人都抛弃承继或无其他承继人的,由健在的买房人请求)。
依据《公证法》第11条规则以及《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的有关规则,承继房子必须先进行承继公证后再请求产权挂号。所以在请求该房子所有权挂号时,请求人可在处理承继公证后,凭原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承继公证书、承继人身份证等挂号文件,由健在的买房一方及其他承继人共同到房地产处理部门请求挂号(其他承继人都抛弃承继或无其他承继人的,由健在的买房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