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5:32住宅公积金提取的供给相关证明资料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已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地产生意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供给市房产管理部分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分或房产管理部分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供给人事、劳作部分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供给离退休证的,应供给人事、劳作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收取证明;
5.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的,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和病案、患者的医保卡、当期医治费用发票。非员工自己患病的,还应供给婚姻证明或许亲属联系证明;
6.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应供给与原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市(县)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出具的劳作能力判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久居的,应出具出境久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久居有用证明;
8.归还住宅告贷的,应供给告贷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请求提取日告贷余额证明。其间,归还商业性住宅告贷的,还应供给告贷人与告贷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宅告贷合同;
9.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应供给《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证》或劳作、工会等部分供给的其他有用证明;
10.付出房租的,应供给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证明或房子租借协议书、付出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分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应供给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员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员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应供给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户籍证明;
13.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应供给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证明。归于亡者法定承继人的,应供给承继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承继证明;归于亡者指定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的,应供给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承继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一年以上未再工作的,应供给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或《赋闲证》;
15.一起请求提取爱人及直系亲属住宅公积金条件的,除供给契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供给爱人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许亲属联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别人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的,除供给契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须一起供给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