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10:44
可吊销合同在进行吊销后就为无效合同,一般来说可吊销合同会归为五个种类,而且大都其实是因为对方的诈骗与不公所形成的,当事人能够恳求在当地法院或相关组织进行吊销。
可吊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吊销的合同又称可吊销、可改变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因意思表明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吊销权的人经过行使吊销权而使现已收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吊销合同的种类有:
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合同。
严重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标准和 数量等的过错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形成较大丢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正缔结的合同。
显失公正,是指一方在急切或缺乏经验的状况下而缔结的假如实行对其有严重晦气的合同。
三、因诈骗缔结的合同。
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虚伪状况,或许成心隐秘虚伪状况,诱使对方作出过错意思表明的行为。
四、因钳制缔结的合同。
钳制,是指因别人的要挟和逼迫而堕入惊骇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明的行为。
五、因乘人之危缔结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使用对方当事人的急切需求或危险境况,迫使其作出违反原意而承受于其十分晦气的条件的意思表明。
可吊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吊销的合同又称可吊销、可改变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因意思表明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吊销权的人经过行使吊销权而使现已收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吊销合同的种类有:
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合同。
严重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标准和 数量等的过错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形成较大丢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正缔结的合同。
显失公正,是指一方在急切或缺乏经验的状况下而缔结的假如实行对其有严重晦气的合同。
三、因诈骗缔结的合同。
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虚伪状况,或许成心隐秘虚伪状况,诱使对方作出过错意思表明的行为。
四、因钳制缔结的合同。
钳制,是指因别人的要挟和逼迫而堕入惊骇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明的行为。
五、因乘人之危缔结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使用对方当事人的急切需求或危险境况,迫使其作出违反原意而承受于其十分晦气的条件的意思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