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强公司企业登记管理的暂行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09:19
发布部分:四川省发布文号:为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习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求,有必要加强对公司企业的挂号办理,承认公司的合法位置,保护公司的合法运营和正当权益,撤销非法活动,保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据《工商企业挂号办理条例》,对公司企业的挂号办理作如下规则: 第一条 公司有必要是直接从事生产运营或服务事务的经济实体,有独立产业,能承当经济责任,并实施独立核算的企业。 第二条 开办公司,有必要依法向地点的市、县 (区)工商行政办理机关请求挂号,经审查赞同挂号,发给营业执照,获得法人资格后,方准予运营。未经核准的公司企业,一概禁绝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户。 第三条 公司有必要有固定的运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 (包含租借的)。运营批发事务的公司,有必要具有相应的仓储等设备。 第四??nbsp; 公司有必要有与其运营范围相习惯的必要的资金,从事劳务、服务、技能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的公司应有一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担保;从事商业运营的公司有必要有十万元以上的自有流动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视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的注册资金,应包含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应供给资信证明。实有资金少于注册资金的,银行不予开户。 第五条 公司有必要有十名以上固定从业人员,有财务办理准则和财会人员。从事各种科技咨询服务的公司,有必要有相应的专业科技人员,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律师等有技能职称或有平等技能水平的专业人员。兼职技能人员应有本单位赞同在其他单位兼职的证明。 第六条 公司的运营范围应与企业的注册资金,运营场所、设备、技能条件和运营才能相习惯,能够一业为主,兼营其他,但有必要要有主营事务。 第七条 开办公司有必要供给下列文件副本: 1、开办公司的请求报告。 2、赞同建立公司的文件。全民所有制公司由县和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职业办理部分赞同;集体所有制公司由主管部分赞同;没有主管部分的其他公司,直接由工商行政办理机关核准。从事有特别规则职业的公司,有必要有专项赞同文件。 3、公司章程。联营公司需有联营各方的合同或协议书。 4、公司注册资金的资信证明。如公司上级主管部分和其他企业出具的资金担保证明 (应注明对担保企业应承当的经济责任),银行、财政部分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公司首要成员的身份证明和人员名单。 第八条 公司章程有必要契合国家法律规则,应清晰以下内容: 1、公司的主旨和公司的称号、地址、负责人及从属联系。 2、公司的经济性质、资金来源、核算方式、产业归属。 3、公司的运营范围和运营方式。 4、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法人代表、办理办法和分配方式。 第九条 公司的称号。由工商行政办理机关挂号核准,称号应反映所属职业并冠以地点市、县的地名。在市、县范围内,公司不得重名。运用市、县 (区)、省名的要别离报市、县 (区)、省工商行政办理局赞同,运用“我国”、“中华”、“全国”等称号的应是全国性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核准。 开发公司有必要清晰是开发某种产品、某项技能或某个职业,并具有与开发内容相习惯的生产运营条件和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