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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10:27
劳作合同缔结的危险是什么?信任这是许多人都不太了解的常识。面对这些危险,作为劳作者,应该怎么应对呢?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劳作合同缔结危险
一、新法下规章准则拟定的重要性及危险应对
规章准则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令”,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进程,是用人单位行使处理权、合同免除权的重要根据。劳作者严峻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准则的,用人单位可免除劳作合同,没有规章准则,公司的处理将会陷于窘境。《劳作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准则以大篇幅进行规则,用人单位在拟定、修正或许决议有关劳作报酬、作业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职工训练、劳作纪律以及劳作定额处理等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准则或许严重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职工评论,提出计划和定见,与工会或许职工代表相等洽谈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准则和严重事项决议公示,或许奉告劳作者。从法令规则看,规章准则的拟定、修正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职工评论→提出计划和定见→与工会或许职工代表相等洽谈确认→公示奉告。
【危险剖析】
1、不合法的规章准则,在裁定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作争议案子的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九条的规则,规章准则有必要契合“民主程序拟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作争议案子的根据。
2、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则,规章准则违背法令、法规规则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正告;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3、根据《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准则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用人单位需付出经济补偿金。
提示:规章准则违背法令、法规,包含内容违法、拟定程序违法、公示程序违法。
【应对战略】
1、规章准则拟定修正实施民主程序,并保存职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职工评论、洽谈的书面根据,实施公示程序;
2、对旧的规章准则进行合法性检查,对不契合法令规则的条款进行修订或删去;
3、公示办法与技巧:(1)公司网站发布法;(2)电子邮件告诉法;(3)公告栏粘贴法;(4)职工手册发放法(保存签收记载);(5)规章准则训练法(保存训练报到记载);(6)规章准则考试法(保存试卷)。从举证视点考虑,不引荐网站发布法、电子邮件告诉法、公告栏粘贴法,由于这三种公示方法都不易于举证。
二、新法下对劳作者入职检查的重要性及危险应对
实践中用人单位招聘进程的简单化、方法化,不注重入职检查,加上劳作合同法对两层劳作联系的直接供认,小看入职检查将对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危险。《劳作合同法》第八条规则,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作者与劳作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状况,劳作者应当照实阐明。第二十六条规则,以诈骗手法使对方在违背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的劳作合同无效或许部分无效。第九十一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危险剖析】
1、如不进行入职检查,劳作者以诈骗手法入职的,可导致劳作合同无效;
2、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应对战略】
1、招用劳作者时,要求其供给与前单位的免除或停止劳作合同证明,并保存原件。如没有免除劳作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赞同该职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2、核实劳作者的个人资料的实在性,比方学历证明、从业阅历,要求劳作者许诺未承当竞业约束责任,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防止发作不行猜测的诉讼危险。
三、新法下劳作合同缔结方法和期限及危险应对
为了破解实践中现实劳作联系的众多和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恶疾,劳作合同法着重劳作合同的书面化,不论缔结、改变、免除、停止一概采纳书面方法。《劳作合同法》第十条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危险剖析】
1、薪酬本钱的添加:《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2、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树立:《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应对战略】
1、改造用工观念,树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气,最迟有必要在一个月内缔结合同;
2、劳作合同停止后,劳作者仍在用人单位持续作业的,扔掉两边可随时停止劳作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一个月内缔结合同;
3、劳作者拒不签定劳作合同的,保存相关根据,比方向劳作者送达签定合同告诉书根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当法令危险。
四、新法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缔结圈套及危险应对
《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一起,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本条意思很清晰,在三种景象下,只要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一起才可不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否则需每月付出两倍薪酬,这儿实际上隐藏了一个很大的“圈套”,用人单位一不留神将很简单掉入。
【危险剖析】
1、在劳作者契合法定三种景象时,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劳作者也默许承受,但时隔数月或许数年,忽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缔结之日开端每月付出两倍薪酬,从法令规则看,其主张是能够树立的,由于劳作者并没有提出过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用人单位本应当自动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2、劳作者口头要求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依劳作者的意思缔结,但实施一段时间后,劳作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付出两倍薪酬,假如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作者提出的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则面对付出两倍薪酬的危险。
【应对战略】
当劳作者契合上述景象的,缔结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增强根据认识,实践中主张以书面方法向劳作者咨询需缔结哪种类型的合同,如劳作者赞同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或自动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必定要保存劳作者赞同的书面根据,防止过后被劳作者使用而导致用工本钱添加的危险。
五、新法下试用期的全新规则及危险应对
针对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约好试用期,导致试用期成为“廉价期”“白干期”,危害劳作者的利益,劳作合同法对此做出了多个规则。《劳作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则,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第二十条规则,劳作者在试用期的薪酬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等级低薪酬或许劳作合同约好薪酬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酬规范。
【危险剖析】
1、独自试用合同危险:独自签定试用合同或劳作合同仅约好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树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
2、补偿金危险:违法约好试用期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好的试用期现已实施的,由用人单位以劳作者试用期满月薪酬为规范,按现已实施的超越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作者付出补偿金。
3、鸡飞蛋打危险:根据《劳作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免除劳作合同处理根据问题的复函》规则,用人单位对劳作者供给出资技术训练的,劳作者在试用期内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作者付出训练费用。
【应对战略】
1、严格执行试用期规则,不违法约好试用期;
2、合理设定试用期限:比方,三年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可达六个月,但劳作合同期限为二年零三百五十四地利(不到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一天之差,试用期可相差四个月,用人单位可挑选恰当的合同期限,来决议契合企业利益的试用期。
3、稳重决议试用期内是否供给专项费用训练,为防止危险,供给专项训练前可提早停止试用期。
六、新法下非过错性免除劳作合同方法挑选及危险应对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法告诉劳作者自己或许额定付出劳作者一个月薪酬后,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一)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二)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训练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三)劳作合同缔结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实施,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未能就改变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在上述景象下免除劳作合同的,挑选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法告诉劳作者仍是挑选额定付出一个月薪酬?
【危险剖析】
1、两种免除劳作方法经济本钱相同: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法告诉的,劳作合同三十日届满后免除,这三十日内用人单位仍需付出薪酬,和额定付出一个月薪酬本钱相同;
2、二者危险不同:第一种方法下,三十日可发作许多作业,劳作者在这三十日内仍存在工伤、患病、怀孕、意外损伤的危险,有这些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将不能免除劳作合同。第二种方法下,用人单位付出了一个月薪酬后可当即免除劳作合同,免除后不会再发作用工危险。
3、实践中三种景象下免除劳作合同均需遵从其程序,比方不能担任作业的,不能直接免除,需先训练或调岗,仍不能担任作业的才可免除,违背该程序的,将承当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危险,付出2倍经济补偿金.
【应对战略】
1、防止违法免除危险,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应先另行安排作业;不能担任作业的,需先训练或调岗;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的,需先改变。
2、挑选额定付出一个月薪酬免除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法告诉再免除危险小得多。
相关法令常识:
劳作合同的停止是指劳作合同期满或当事人两边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
假如约好的停止条件是合同收效前就现已发作的事情或行为,则该合同无效。而客观状况指的是,合同停止状况的发作是天然呈现的,不是人为制作的,不能事前预谋的。因此用人单位以查核成果的某种等级(层次)约好为劳作合同停止的条件,就具有很高的片面因素,不能作为劳作合同停止的条件。用人单位若要把对劳作者的查核状况作为劳作者能否担任作业的根据,只能按照《劳作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则处理免除劳作合同。相同,用人单位不能将企业并购、组织外包等片面制作的严重改变约好为停止劳作合同的景象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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