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02:27胶葛的诉讼时效怎样算
问:李某于2001年4月借4000元钱给钱某,借单上没有写还款日期。李某于2004年5月向钱某要求归还其所借的4000元钱,并要加算利息。可钱某却说,还款恳求已过诉讼时效,便是李某告到法院也没用。请问律师,该案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答:诉讼时效自李某第一次向钱某建议债务时给钱某的宽限期或钱某许诺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算。假如,李某在第一次向钱某建议债务时没有给予钱某宽限期或钱某没有许诺何日还款,诉讼时效自李某第一次向钱某建议债务的次日起算。假如没有其他依据证明李某从前向钱某追讨欠款,则诉讼时效应当是从2004年5月,李某向钱某要求还款之次日起算。
别的,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则: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对付出利息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出利息。因而,李某与钱某的告贷合同中,假如没有约好利息的,则李某向钱某要求加算利息的恳求没有法律依据,钱某能够拒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