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4:36
依据2001年3月10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的规则,残疾补偿金和逝世补偿金在性质上归于精力抚慰金。但据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相关各条的规则,残疾补偿金和逝世补偿金不再是精力危害抚慰金性质,而是对“残疾者或死者家庭全体削减的家庭收入的补偿”。又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则:“在本解说发布实施之前现已收效实施的司法解说,其内容与本解说不一致的,以本解说为准。而依据最新的《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的规则:“危害别人形成人身危害的,应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医治和恢复开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形成残疾的,还应当补偿残疾日子辅佐具费和残疾补偿金。形成逝世的,还应当补偿丧葬费和逝世补偿金。”这一条并没有明确规则这两补偿金是什么性质,因而,仍是用于04年的规则,因而残疾补偿金和逝世补偿金不是精力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