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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提取偿还外地住房贷款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01:09

依据姑苏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则,姑苏住宅公积金可提取归还姑苏大市规模外的,即外地的住宅告贷。处理办法如下:
一、处理流程
员工带齐资料至处理场所进行提取请求→工作人员进行审阅→契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宅公积金实时划转至员工相关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处理资料
(一)还贷期间
1、身份证原件;
2、住宅公积金卡原件;
3、告贷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含还款明细、告贷账号、告贷人身份信息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还贷证明当年有用)。
注意事项:
1、一年能够提取两次;
2、个人公积金账户需保存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
(二)还清告贷
1、身份证原件;
2、住宅公积金卡原件;
3、告贷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银行开具盖章的还清告贷证明(含还款明细、告贷账号、告贷人身份信息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还清告贷证明有用期一年)。
注意事项:
1、一次性提取还清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
2、还清告贷一年之内能够提取。
三、处理场所四、友谊提示
1、如主贷人不是提取员工自己,提取员工还需证明与主贷人的联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供给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可由员工自己处理或托付别人代为处理。如托付别人代理的,代理人应知晓托付人住宅公积金卡暗码,并供给两边身份证和托付人指定银行有用借记卡(现已与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相关的无需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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