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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有哪些情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21:06
调停委员会调停不成有三种状况:
第一种状况是,经调停委员会调停两边当事人没有达到调停协议;
第二种状况是,虽经调停达到协议,当事人又反悔的;
第三种状况是,调停没有在法律规则的期间内结案的。
《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第10条规则:“调停委员会调停劳作争议,应当自当事人请求调停之日起30日内完毕;到期未完毕的,视为调停不成”。
依据《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第6条规则,调停委员会对受理的劳作争议调停不成以及达到协议后一方或许两边反悔的,当事人能够自劳作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内(不含企业调停委员会在规则期限内的调停时刻)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附:劳作争议裁定调停的准则
(1)现实清楚准则。所谓现实清楚准则,是指在裁定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现实、辨明职责的根底上,才干进行调停的准则。现实清楚是调停的根底和条件。只要查清现实、辨明是非,才干使两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然后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到调停协议。现实不清,不能调停。
(2)自愿准则。所谓自愿准则,是指在裁定程序中,是否进行调停,能否达到协议,彻底取决于两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假如不自愿,就不能调停。这就是说,劳作裁定机关在裁定程序中,要充沛尊重当事人或调或裁的权利,不得逼迫。
(3)合法准则。所谓合法准则,是指在裁定程序中,调停活动和协议内容,都有必要契合劳作实体法和裁定程序法的规则。就是说,调停程序和协议有必要合法,不然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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