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05:08
逃逸致人逝世怎样处分
因“逃逸致人逝世”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有用的救助而逝世的行为。较一般“交通肇过后逃逸”行为,“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性质更为恶劣,损害更为严重,由于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逝世的成果。因而,《刑法》对这种行为规则了更为严峻的惩罚,即“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别一行为是否归于“因逃逸致人逝世”,首要要看这一行为是否归于“交通肇过后逃逸”,假如该行为不归于“交通肇过后逃逸”,当然谈不上“因逃逸致人逝世”;假如该行为归于“交通肇过后逃逸”,则需求进一步剖析逃逸行为与逝世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判别“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关键所在。假如逝世成果与逃逸行为无关,即不管行为人逃逸与否、救助与否,均不影响被害人逝世,则不该确定为“因逃逸致人逝世”,只能按一般“交通肇过后逃逸”处理;假如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逝世成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逝世是由于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用的救助而形成的,则应确定行为人“因逃逸致人逝世”。
实践中发作的交通肇过后逃逸,且发作被害人逝世的案子五花八门,笔者以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景象,应当别离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过后,被害人当场逝世,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逝世,为躲避处分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逝世的成果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景象,对行为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科罪,依照交通肇过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2)行为人肇过后,被害人当场逝世,行为人并不知道被害人已逝世,但为了躲避处分,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管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片面上具有听任的成心,但与被害人的逝世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景象,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定性,依照交通肇过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3)行为人肇过后,致被害人损害特别严重,即便及时抢救,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挽救,行为人为躲避责任而逃逸,对逝世成果的发作听之任之,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对逝世成果的发作并无实质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归于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景象,应以交通肇过后逃逸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4)行为人肇过后,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作交通事故致别人逝世的,可分为以下二种状况:其一第一次肇过后,逃逸途中只留意吸取教训,而忘掉其他责任导致再次发作交通肇事致人逝世,行为人的两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二行为人肇过后,逃逸途中以赶快的速度逃跑且不管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导致多人逝世,片面成心由过错转化为成心,其行为损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归于损害公共安全,对行为人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科罪处分。
(5)行为人肇过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躲藏或许遗弃,如将被害人放在不易被发现的当地,自己驾车逃跑,使被害人处于无法得到救助的环境中,片面上是期望或许听任被害人伤亡成果的发作,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
因“逃逸致人逝世”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有用的救助而逝世的行为。较一般“交通肇过后逃逸”行为,“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性质更为恶劣,损害更为严重,由于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逝世的成果。因而,《刑法》对这种行为规则了更为严峻的惩罚,即“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别一行为是否归于“因逃逸致人逝世”,首要要看这一行为是否归于“交通肇过后逃逸”,假如该行为不归于“交通肇过后逃逸”,当然谈不上“因逃逸致人逝世”;假如该行为归于“交通肇过后逃逸”,则需求进一步剖析逃逸行为与逝世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判别“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关键所在。假如逝世成果与逃逸行为无关,即不管行为人逃逸与否、救助与否,均不影响被害人逝世,则不该确定为“因逃逸致人逝世”,只能按一般“交通肇过后逃逸”处理;假如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逝世成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逝世是由于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用的救助而形成的,则应确定行为人“因逃逸致人逝世”。
实践中发作的交通肇过后逃逸,且发作被害人逝世的案子五花八门,笔者以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景象,应当别离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过后,被害人当场逝世,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逝世,为躲避处分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逝世的成果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景象,对行为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科罪,依照交通肇过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2)行为人肇过后,被害人当场逝世,行为人并不知道被害人已逝世,但为了躲避处分,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管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片面上具有听任的成心,但与被害人的逝世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景象,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定性,依照交通肇过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3)行为人肇过后,致被害人损害特别严重,即便及时抢救,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挽救,行为人为躲避责任而逃逸,对逝世成果的发作听之任之,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对逝世成果的发作并无实质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归于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景象,应以交通肇过后逃逸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4)行为人肇过后,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作交通事故致别人逝世的,可分为以下二种状况:其一第一次肇过后,逃逸途中只留意吸取教训,而忘掉其他责任导致再次发作交通肇事致人逝世,行为人的两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二行为人肇过后,逃逸途中以赶快的速度逃跑且不管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导致多人逝世,片面成心由过错转化为成心,其行为损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归于损害公共安全,对行为人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科罪处分。
(5)行为人肇过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躲藏或许遗弃,如将被害人放在不易被发现的当地,自己驾车逃跑,使被害人处于无法得到救助的环境中,片面上是期望或许听任被害人伤亡成果的发作,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