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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侦查机关同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23:11

辩护人会晤违法嫌疑人是否需求侦办机关赞同
侦办期间违法嫌疑人只能托付律师辩护人,所以侦办期间不存在非律师辩护人。
一般状况下律师辩护人会晤违法嫌疑人不需求侦办机关或许法院的答应,只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即可。
可是,假如律师辩护人是在侦办阶段要求会晤涉嫌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案子的违法嫌疑人的,则经获得侦办机关的答应。
相关法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违法嫌疑人自被侦办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许采纳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托付辩护人;在侦办期间,只能托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护人。
侦办机关在第一次讯问违法嫌疑人或许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强制措施的时分,应当奉告违法嫌疑人有权托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起诉的案子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违法嫌疑人有权托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告人有权托付辩护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托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传达其要求。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能够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托付辩护人。
辩护人承受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托付后,应当及时奉告处理案子的机关。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能够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答应,也能够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会晤和通讯。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要求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组织会晤,至迟不得超越四十八小时。
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案子,在侦办期间辩护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应当经侦办机关答应。上述案子,侦办机关应当事前告诉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了解案子有关状况,供给法令咨询等;自案子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向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依据。辩护律师会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会晤、通讯,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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