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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如何收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17:09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第八条 请求履行等费用按下列规范交纳:(一)请求履行案子,履行金额或许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越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越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二)请求诉讼保全办法,保全产业的金额或许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越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越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三)海事海商案子,请求扣押船只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请求债务挂号的,每件交纳五百元;请求留置货品、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请求船东职责约束的,按请求约束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践开销的应由当事人担负的费用。首要包含:(1)勘验费、判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履行过程中实践开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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