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需要注意什么,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2:43
公民的子女依法享有承继权,承继的时分需求对承继的遗产规模进行确认,遗产承继的规模包含了现金、存款以及不动产等等,而这其间还有或许对公司股权进行承继。那么我们知道在承继公司股权的时分当事人要留意哪些方面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股权承继需求留意什么,怎样处理股权承继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一、股权承继要留意哪些
1、股权承继应契合公司规章。
公司规章是记载公司安排标准及其举动准则的书面文件。公司规章能够托付其间一个股东制造,但最终有必要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赞同并在规章上签名盖章,公司规章才干收效。并且公司法对公司规章的修正规则了严厉的程序,即在不危害股东利益、不危害债权人利益、不波折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准则下,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正公司规章的主张,再将修正公司规章的主张告诉其他股东,并举行股东(大)会,然后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修正后的公司规章才收效。
2、尊重股东逝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承继的约好。
对这种约好,应该给予充沛的尊重,只需没有显着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处理方法,也应答应公司的股东经过事前的约好加以扫除。这样,就能够很好防止将来发作胶葛,影响公司的安稳运营,也更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各股东的利益。
3、尊重承继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明。
股东之间事前没有约好,但逝世股东的承继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承继达成协议,对该协议,因为系各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也应该按该协议实行,但应以不违背公司法强制性规则为限。
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承继股权。
当股东之间事前没有约好,过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因为各承继人本来并不是公司股东,尽管按公司法的规则他们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承继人要想获得股东资历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请求,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举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赞同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干够成为公司股东。
二、怎么处理股权承继
1、假如公司股东只要两个,其间一名股东逝世,则因为股东人数缺乏《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有必要两个以上的规则,公司应请求闭幕、进行清算,剩下财物由承继人依照被承继人(逝世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份额进行承继。
2、假如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则,按以下程序承继股权:
(1)公司整体股东举行股东会,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规章关于股东表决方法和表决权的规则,对是否赞同承继人受让逝世股东的股权作出抉择。假如有股东不赞同转让,则不赞同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逝世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逝世股东的遗产由其承继人承继。假如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赞同转让。
(2)由公司将承继人(股权受让人)的名字、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正公司规章。
(4)到公司挂号机关处理工商改变挂号手续。至此,股权的承继程序完结。
一、股权承继要留意哪些
1、股权承继应契合公司规章。
公司规章是记载公司安排标准及其举动准则的书面文件。公司规章能够托付其间一个股东制造,但最终有必要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赞同并在规章上签名盖章,公司规章才干收效。并且公司法对公司规章的修正规则了严厉的程序,即在不危害股东利益、不危害债权人利益、不波折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准则下,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正公司规章的主张,再将修正公司规章的主张告诉其他股东,并举行股东(大)会,然后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修正后的公司规章才收效。
2、尊重股东逝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承继的约好。
对这种约好,应该给予充沛的尊重,只需没有显着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处理方法,也应答应公司的股东经过事前的约好加以扫除。这样,就能够很好防止将来发作胶葛,影响公司的安稳运营,也更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各股东的利益。
3、尊重承继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明。
股东之间事前没有约好,但逝世股东的承继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承继达成协议,对该协议,因为系各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也应该按该协议实行,但应以不违背公司法强制性规则为限。
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承继股权。
当股东之间事前没有约好,过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因为各承继人本来并不是公司股东,尽管按公司法的规则他们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承继人要想获得股东资历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请求,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举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赞同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干够成为公司股东。
二、怎么处理股权承继
1、假如公司股东只要两个,其间一名股东逝世,则因为股东人数缺乏《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有必要两个以上的规则,公司应请求闭幕、进行清算,剩下财物由承继人依照被承继人(逝世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份额进行承继。
2、假如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则,按以下程序承继股权:
(1)公司整体股东举行股东会,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规章关于股东表决方法和表决权的规则,对是否赞同承继人受让逝世股东的股权作出抉择。假如有股东不赞同转让,则不赞同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逝世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逝世股东的遗产由其承继人承继。假如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赞同转让。
(2)由公司将承继人(股权受让人)的名字、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正公司规章。
(4)到公司挂号机关处理工商改变挂号手续。至此,股权的承继程序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