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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中标委托分公司所签合同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02:40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工程是经过招标的方法确认施工方的,而招标的时分,合格的招标人可权招标,招标人中标后就需求签定合同,那么总公司中标托付分公司所签合同有没有用能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总公司中标托付分公司所签合同有用吗
总公司进行招标的时分,假如总公司中标的,是能够托付分公司签定合同的,而签定的合同是有用的,但总公司需求承当法令责任。
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宣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招标文件缔结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缔结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能够建立分公司。建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请求挂号,收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当。
公司能够建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总公司进行招标的时分,假如总公司中标的,是能够托付分公司签定合同的,而签定的合同是有用的,但总公司需求承当法令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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