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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隐瞒丈夫堕胎男方是否可以马上提出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20:01
夫妻两边在生育方面还没到达一致,妻子就意外怀孕。妻子隐秘老公堕胎,男方能够立刻提出离婚吗?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情简介】
2010年8月,张某与妻子刘某在网络上相识并在婚姻挂号机关挂号成婚。婚后,作为三代单传的张某期望提前生育小孩,传宗接代,而刘某则拥护在经济条件殷实的时分再生育,两边在此工作上争执不下,常常发作口角。2011年6月,刘某意外怀孕,在没有奉告老公张某的状况下,私行到医院堕胎,张某得知后与妻子刘某大吵,随后两边分家。张某以为刘某侵略了其生育权,要求离婚并索要补偿
【律师分析】
本案中张某在离婚时不能向妻子刘某建议补偿。
首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则,假如夫妻两边呈现该条规则的五种景象之一一起到达夫妻爱情确已决裂。夫妻一方则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本案中张某和妻子刘某因生育问题发作争执,或许导致夫妻爱情决裂,契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之规则,若刘某间断妊娠后到达六个月期间,则张某能够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讼恳求。法院能够根据查明的状况确认两边爱情是否的确决裂,再决议是否判定两边离婚。
其次,《妇女权益保证法》第四十七条规则:“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生育子女的权力,也有不生育的自在”。由该条规则能够看出,是否生育的主动权首要把握在妇女手中。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说(三)》第九条:“夫以妻私行停止妊娠侵略其生育权为由恳求损害补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夫妻两边因是否生育发作胶葛,致使爱情确已决裂,一方恳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停无效,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则处理。”所以张某以妻子刘某侵略其生育权提出补偿要求在法律上没有根据。
再次,我国婚姻法规则的离婚损害补偿,是指夫妻一方有差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决裂,离婚时对无差错的一方所受的丢失,有差错的一方应承当的民事补偿职责。在确认夫妻两边是否具有差错则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补偿:(一)重婚的;(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三)施行家庭暴力的;(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案中,刘某私行堕胎并不归于以上四种景象之一,所以张某不能向妻子刘某要求离婚损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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