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的财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00:15企业租借员工私家车,签定协议的,汽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答应在税前扣除;而保险费、修理费不能扣除。若没有签定协议,上述费用则均不答应在税前扣除。
单位反租员工个人的车辆,并付出车辆租借费的根本做法是:单位向员工个人租借车辆,并签定租借合同,租借车辆的个人向税务机关开具租借发票并交纳经营税后,租车单位以税务机关开具的租借发票列支费用。在这种方法下,单位付出的租金便是个人收入金额,单位应在与员工签定车辆租借合一起,约好运用个人车辆所发作的费用由公司承当。对应该由员工个人担负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例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都应由个人承当。因而,企业在这方面一定要核算清楚,否则将存在税收危险。
租借方为本企业员工,而且签定了租车协议(需贴印花税),交纳个人财产租借所得税;若无租车协议,则需交纳个人薪酬薪水所得税。租借方为非本企业员工,则一切费用均按劳务酬劳交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3号)的规则,企业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住宅、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施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供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补助、员工交通补助等在员工福利费用中列支。在这种方法下,单位在费用中列支的给个人报销的金额便是个人收入金额,应并入报销当月的薪酬薪水所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