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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 其工伤职工如何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4:18

《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则:劳动者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但用人 单位没有依法参与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日子确保由最终的用人单位承当;最终的用人单位有依据证明该职业病是从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形成的,由从前的用人单位承当。
《工伤保险条例》公布前,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应当参与工伤保险而未参与工伤保险,这部分单位的员工是否享用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怎么享用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详细的规则。针对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参与工伤保险而未参与的,未参与期间,其员工发作工伤的,由该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则的工伤保 险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则:劳动者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但用人 单位没有依法参与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日子确保由最终的用人单位承当;最终的用人单位有依据证明该职业病是从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形成的,由从前的用人单位承当。
上述规则既是对不实行参与工伤保险法定责任的用人单位施行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确保了工伤员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实行参与工伤保险的法定责任而遭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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