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年限担保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20:39

■请求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需具有哪些条件?
凡请求借款前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六个月,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有住宅时,均可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请求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需求多少自筹资金?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宅、私产住宅或其他已获得《
房子所有权证》的住宅,需求付出不低于所购住宅悉数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购买危改还迁住宅、集资缔造住宅、协作建房、公有现住宅,以及缔造、翻建、大修自有住宅的,需求付出不低于所购住宅悉数价款或许缔造、翻建、大修自有住宅所需费用30%的首期付款或许自筹资金。
■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年限怎么确认?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宅的,最长借款期限30年;购买私产住宅或其他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住宅、集资缔造住宅、协作建房的,最长借款期限20年;购买公有现住宅、危改还迁住宅或许缔造、翻建、大修自有住宅的,最长借款期限10年。
借款人的年纪与请求借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越其法定离退休年纪后5年。例如:某员工(男)48岁,法定退休年纪为60岁,那么他的借款期限最多不能超越17年。
■借款人能够挑选哪些借款担保方法?
借款人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担保方法有以下三种:住宅典当担保;质押担保;确保担保。
借款人年纪与请求借款期限之和超越其法定离退休年纪的,有必要选用质押担保或确保担保方法。
■采纳典当担保的方法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应具有什么条件?
(1)购买已获得《商品房允许使用证》的住宅或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住宅,能够用所购住宅,或许其他共有或许第三人具有产权证的住宅典当。
(2)购买没有获得《商品房允许适用证》的住宅或缔造、翻建、大修自有住宅的,能够用其他自有、共有或第三人具有产权证的住宅典当。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