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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管辖裁定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20:16
在实际社会中,信任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当事人对等级统辖权存在贰言时,是可以提出再审。受诉法院检查后以为确无统辖权,则应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奉告两边当事人,但不予裁决。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不同意统辖裁决该怎么处理,期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有所协助。
不同意统辖裁决怎么办
如受诉法院不同意不移交,并作出实体判定的,上级法院应以程序违法为由,吊销受诉法院的判定,并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审理。
按法令规则,关于法院将案子进行移交时刻没有规则,由法院按实际状况进行操作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当事人对统辖权有贰言的,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贰言,应当检查。贰言建立的,裁决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统辖贰言,并应诉辩论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统辖权,但违背等级统辖和专属统辖规则的在外。
当事人就等级统辖权提出贰言。等级统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子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检查后以为确无统辖权的,应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奉告两边当事人,但不作裁决。
受诉法院拒不移交,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贰言的,如状况事实确有必要移交的,上级法院应当告诉受诉法院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不同意统辖裁决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如受诉法院不同意不移交,并作出实体判定的,上级法院应以程序违法为由,吊销受诉法院的判定,并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审理。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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