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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6:15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我国境内的企业(不包含外商出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出产、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1994年的税制变革使得企业所得税的管帐处理与前段时期有很大不同。首要,简化了应交税所得额的承认进程;其次,使应交税额的承认方法得到共同;第三,清晰了递延税收的付出项目。
我国现行所得税制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方面还具有两个杰出特征:
①共同了“先税后分”的分利方法;
②为联营企业间的别离及补交税款的减除供给了较好的方法。
详细到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时,首要应该核算出应交税所得额,然后乘以税法规则的相应税率。在税款计征和财会处理时有必要充沛考虑到税额扣除、亏本抵补以及税额减免等状况。
企业所得税的管帐处理如下:
1.设置账户
“所得税”账户核算本企业本期损益中所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其借方发作额表明本期企业的所得税款;贷方发作额则反映转入“本年赢利”账户的所得税额。期末结转本年赢利之后,“所得税”账户即无余额。
“递延税款”账户贷方发作额反映企业本期时间性差异所发作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及本期转回原已承认的、可抵减本期应税所得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额;借方发作额表明未来可抵减的所得税额及本期转回原已承认的、本期应计入应税所得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金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已承认但没有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2.所得税交纳的税务处理
根据税法,按应交税所得额核算的应交税款在核算出来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簿的贷方;实践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管帐收益与应交税所得额核算不同,据此核算的所得税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表明费用的发作。若是管帐收益与应交税所得额成果共同,只须按应交税款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若是两者不共同,其应交税款也会存在不同,一般按管帐收益核算的应交税款,借记“所得税”科目,按应交税所得额核算的应交税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然后在一定时间内转销递延税款。
3.年度汇算清缴的账务处理
交税人的赢利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平常如期预缴所得税,年终则汇算清缴。若应交税款与已交税款共同,则无需多退少补。若两者不共同,则需处理退补手续。调整管帐收益及应交税款也成为必要。
在调整项目及多退少补税款的账务处理中,有两类相对应的状况提请留意:
(1)调整管帐收益添加及补交税款。年终结算时查看验证若发现有多结转本钱、费用,少计收入的现象,应按规则进行调整:一方面要添加相应的赢利,贷记“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科目;另一方面应补交所得税,借记“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科目。
(2)调整管帐收益削减及抵扣税款。年终结算时查看验证,若发现有少结转本钱、费用,多计收入的现象,应按规则进行调整:一方面要削减相应的赢利,借记“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科目;另一方面抵扣多交的所得税,贷记“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科目。
例1 某厂年终结算后,发现多计预收货款的销售收入5万元。
(1)应编制管帐分录进行调整如下:
借: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50000元
贷:预收账款        50000元
(2)多纳所得税1.65万元(5万元×33%=1.65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500元
贷: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16500元
4.出资收益影响交税的账务处理。
交税人的管帐收益包含有出资收益,出资收益承认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应纳所得税款的准确性。出资收益又首要包含债券出资收益及股权出资收益,前者一般按权责发作制准则进行核算,平常已反映在“出资收益”账簿中,并作为管帐收益的一部分交税。并且,除国债利息收入外的债券出资收益通常是税前赢利的扣除,将其并入管帐收益计税,不存在重复交税问题。股权出资收益一般按收付完成制准则进行核算,待交税人收到股利已到年终之后,关于这部分股利应预估计入管帐收益。受资企业分出的股利如为税后赢利,则股利免纳所得税;若受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低于出资企业,则出资企业应调整应交税款,补纳少计所得税部分。
例2 某厂于12月31日收到股利20万元。若适用33%的所得税率,而受资企业适用于15%的所得税率,按规则该厂应补交所得税3.6万元。管帐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6000元
贷:应交所得税       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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