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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商场展台费发票怎么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02:53
问:我公司署理出售电器,出场时制造展台的费用由我公司先行付出,然后由家电厂商再把此款或部分金钱返还给我公司,请问我公司应给对方供给何种发票?都触及哪些税种?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品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4]136号)规则,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产品出售量、出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供给必定劳务的收入,例如出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现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产品出售量、出售额挂钩(如以必定份额、金额、数量核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依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则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依据上述规则,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产品出售量、出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供给必定劳务的收入,应当交纳营业税,由署理商就所收取的金钱开具营业税服务业发票给家电商。一起按实缴营业税相应份额核算交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并将上述金钱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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