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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处罚有几种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05:34
日常日子中,我们对行政处分想必是十分十分了解了,广阔司机朋友对交通行政处分也是略知一二的。那么,交通行政处分有几种程序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了相关的法令常识供您阅览,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简易程序
当场处分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依据《行政处分法》或《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的规则,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契合法定条件的处分事项当场进行处分所应遵从的程序。
依据《交通行政处分程序规则》第十条,违法现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许正告的行政处分的,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分决议前,应当将确定的违法现实、处分的理由和依据奉告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说和申辩。执法人员有必要充沛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和依据建立的,应当采用。第十二条,执法人员作出当场处分决议,有必要填写一致编号的《交通行政(当场)处分决议书》(附件一),当场交给当事人,并应当奉告当事人不服行政处分决议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三条,执法人员作出当场处分决议之日起五日内,应当将《交通行政(当场)处分决议书》副本向所属交通管理部门存案。
一般程序
行政处分法规则的一般程序,包含7个过程。1.立案。2.查询。3.处理决议。4.阐明理由、奉告权力。5.陈说和申辩。6.制造行政处分决议书。7.送达。
依据《交通行政处分程序规则》第十四条,施行交通行政处分,除适用简易程序的外,应当适用一般程序。第十五条,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对案子状况进行全面、客观、公平地查询,搜集依据;必要时,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能够进行检查。
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子现实、公平合理地施行行政处分,在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前经过揭露举办由有关好坏关系人参与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定见的程序。
依据《交通行政处分程序规则》第二十五条,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歇业、撤消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分之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案子查询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安排听证。第二十六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举办听证会的七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会通知书》(附件十一),奉告当事人安排听证的时刻、地址、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是否请求其逃避和能够托付代理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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