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概念及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4:15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的实行为意图,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前后,合同实行前预先交给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许其他替代物的法律制度。依照定金的意图和功用,能够把定金分为立约好金、成约好金、证约好金、违约好金、解约好金等。_依据《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说》的有关规则,我国关于定金的性质归于恣意性规则,当事人能够自主确认定金的性质。
1.立约好金。《担保法解说》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缔结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主合同的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好金。《担保法解说》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主合同建立或许收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出定金,但主合同现已实行或许现已实行首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建立或许收效。虽然是成约好金,当事人没有实行定金给付职责,但主合同现已实行或许现已实行首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建立或许收效。
3.解约好金。《担保法解说》规则,定金交给后,交给定金的一方能够依照合同的约好以损失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能够双倍返还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对免除主合同后职责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则。
4.违约好金。违约好金即定金建立意图是为了确保合同得以实行。在定金给付后,一方应实行债款而未实行的,受定金罚则束缚。《担保法》规则的定金原则上归于违约好金。
1.立约好金。《担保法解说》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缔结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主合同的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好金。《担保法解说》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主合同建立或许收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出定金,但主合同现已实行或许现已实行首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建立或许收效。虽然是成约好金,当事人没有实行定金给付职责,但主合同现已实行或许现已实行首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建立或许收效。
3.解约好金。《担保法解说》规则,定金交给后,交给定金的一方能够依照合同的约好以损失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能够双倍返还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对免除主合同后职责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则。
4.违约好金。违约好金即定金建立意图是为了确保合同得以实行。在定金给付后,一方应实行债款而未实行的,受定金罚则束缚。《担保法》规则的定金原则上归于违约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