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能否转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23:58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国有土地所有权能够转让吗?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
根据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的规则,下列土地归于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乡村和城市市郊中现已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原团体所有的土地;(4)依法不归于团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悉数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归于其成员团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安排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人成建制地团体搬迁后不再运用的原归于搬迁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
在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由宪法规则。土地管理法在国家土地所有权问题上的立法重点是对行使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作出规则。
土地管理法规则,国家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一起,国务院可通过拟定行政法规或发布行政命令授权当地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行使国家土地所有权。例如,在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法令关系中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担任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与用地者签定出让合同。上述行使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代表称为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
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行使对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处置权能,应依法经有批阅权的人民政府批阅,下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上缴土地收益。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1)国家土地所有权主体不能亲身行使所有权,而只能由主体代表代为行使所有权。这一点显着差异于团体土地所有权。团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完全能够亲身行使所有权。
(2)国家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不能亲身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悉数四项权能。国家不能亲身行使占有、运用权能,即使是代表国家行使占有、运用权能的人,其身份也是土地运用权人。因而,要完成国有土地的运用,必须将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让与用地者,而国家以必定方法享有完成土地经济效能的收益权。而团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自身及主体代表却能够亲身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悉数运用权能,例如对未实施承包经营的团体土地,乡民可实施团体占有、运用和收益。
(3)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对土地保有终究的处置权。这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以是否具有终究的处置权来衡量,国家土地所有权更契合所有权的完全性与绝对性特征。国家能够决议国有土地的终究命运,也能够决议团体土地的终究命运,这一点会集体现在国家对土地的用处控制上。能够以为,国家的这种决议土地终究命运的权力超乎土地所有权这一民事财产权力能够容纳的领域,而具有公法上的国家主权与行政权颜色。
国有土地所有权能够转让吗?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则,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够按照法令的规则转让。
《宪法》第十条 第四款规则 “ 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许以其他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土地的运用权能够按照法令的规则转让。”即土地所有权制止转让,只要土地的运用权能够按照法令的规则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