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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07:07
建造单位,又称业主,在投标阶段则称“投标单位”。它是指某项工程的出资者或资金筹措者,并在工程建造的前期、施行阶段对工程建造的费用、进展、质量等重大问题有决议计划权的国有单位、团体单位或个人。
法令咨询:工程建造监理的使命有哪些?
律师答复:工程建造监理的主要使命是对建造项目进行出资操控、质量操控、进展操控、合同处理、信息处理、安全处理、组织和谐等,简称“三操控、三处理、一和谐”。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七条修建工程开工前,建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向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造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可是,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在外。
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和程序同意开工陈述的修建工程,不再收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现已处理该修建工程用地同意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修建工程,现已获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求拆迁的,其拆迁进展契合施工要求;
(四)现已确认修建施工企业;
(五)有满意施工需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造资金现已执行;
(八)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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