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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04:02
基金保管人的效果决议了它对所保管的基金承当着重要的法令及行政责任,因而,有必要对保管人的资历作出明确规则。概括地说,基金保管人应该是彻底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必定的经济实力、实收本钱到达相当规模、具有职业诺言的金融机构。《基金方法》规则,经同意建立的基金应托付商业银行作为保管人。
基金保管人首要条件如下:
1、设有专门的基金保管部。
2、实收本钱不少于80亿元。
3、有满足的了解保管事务的专职人员。
4、具有安全保管基金悉数财物的条件。
5、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才能。
[修改]基金保管人的权力
基金保管人的权力首要有:
①保管基金的财物;
②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出资运作;
③获取基金保管费用。
[修改]基金保管人的责任
基金保管人的责任首要包含如下内容:
①保管基金财物;
②保管与基金有关的严重合同及有关凭据;
③担任基金出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履行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指令,担任基金名下的资金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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