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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连续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19:09
接连犯指的是行为人根据数个同一的违法成心,接连施行数个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冒犯同一罪名的违法形状。其详细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 期望对您有协助。
接连犯,是指行为人根据数个同一的违法成心,接连施行数个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 冒犯同一罪名的违法形状。其构成特征是:
1.有必要施行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
2.数个行为有必要根据同一的或归纳的违法成心;
3.性质相同、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有必要具有接连性;
4.数个违法行为有必要冒犯同一罪名。
接连犯依照一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在德国的接连犯的真实意义是指:行为人的数个行为,损害同一目标;而苏联是抄德国的刑法,成果抄错了,而我国又是抄苏联的刑法,成果最终变成“损害同一客体”。可谓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尽管抄错了,但仍然有必要坚持,由于我国的接连犯理论加强了刑事冲击力度,契合我国的重刑主义的刑事方针,如数额犯累计;或许由几个无罪的行为,变成有罪,从几个罪轻的行为,变成一个重罪。
概念与特征:是指根据同一或归纳的犯意,接连施行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冒犯同一罪名的违法形状。
典型比如:如甲因故成心杀戮乙的全家,在一天晚上,窜到乙家将乙之妻杀死在屋里,又在间隔乙家不远杀死乙,或许第二天晚上又溜到乙家将已杀死等;
司法处断:正由于数个行为具有亲近的关联性,所以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其采纳的处断原则是“以一罪从重或加剧处分”。
特别情况下有必要并罚,不然导致罪刑不相适应:如接连对多人成心轻损伤。
接连犯还有一个司法使用问题与持续犯相同,即追诉时效问题,从行为终了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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