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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通常有哪些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21:29
我国现在每天都要发作许多交通事故,首要是因为车辆添加太快,交通事故有相应的分类。那么交通事故一般有哪些分类,关于交通事故分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分类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交通事端一般有哪些分类
交通事端一般区别为纤细事端、一般事端、严重事端和特大事端四类。
(一)纤细事端是指一次构成轻伤1至2人,或许工业丢失机动车事端缺少1000元,非机动车事端缺少200元的事端。
(二)一般事端是指一次构成重伤1到2人,或许轻伤3人以上,或许工业丢失缺少3万元的事端。
(三)严重事端是指一次构成去世1至2人,或许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许工业丢失3万元以上缺少6万元的事端。
(四)特大事端是指一次构成去世3人以上,或许重伤11人以上,或许去世1人,一同重伤8人以上,或许去世2人,一同重伤5人以上,或许工业丢失6万元以上的事端。
二、交通事端处理工作怎样进行
交通事端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进程:
(一)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统辖规划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当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工业,勘查现场,收集根据。
(三)职责确认。在查清交通事端实际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端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端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端职责作出确认。
(四)判定处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惹祸职责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置。
(五)危害补偿调解。对交通事端构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丢失的补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补偿规范,根据事端职责区别相应的补偿份额,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两头当事人进行调解。两头赞同达成协议,由事端调解人员制造并发给危害补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申述。如两头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中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结束书,由当事两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归纳上面的介绍,交通事故能够按受伤的人数进行分类,也能够按形成的丢失分类。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交通事故分类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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