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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19:19

西安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契合下列景象之一,并能按规则供给合法、有用证明的员工,可请求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到达国家法定离退休年纪,或已正式处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四)出境久居的;
(五)归还购买自住住宅贷款本息的;
(六)付出自住宅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用乡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待遇的;
(八)自己、爱人及其直系亲属因严重疾病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十)接连赋闲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十一)员工在职逝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收取的;
(十二)员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可由缴存单位或公积金保管单位处理批阅和转账手续。
(一)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请求,单位审阅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契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西安住宅公积金个人提取批阅表》,团体提取的单位填写《西安住宅公积金团体提取批阅表》和《西安住宅公积金团体提取明细表》(以下简称《住宅公积金提取批阅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持《住宅公积金提取批阅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树立住宅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批阅;
(三)公积金管理机构完结批阅和录入事务后,在单位填写的《住宅公积金提取批阅表》上加盖公积金批阅专用章;
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阅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奉告不予提取的原因。公积金管理机构需核实、查验员工提取状况的,自受理时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批阅手续。
(四)单位经办人员持公积金管理机构已批阅的《住宅公积金提取批阅表》以及 “西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据”,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处理转账事务,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员工请求提取的住宅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根本结算账户,由单位付出给员工;
乡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提取住宅公积金由自己亲自到开户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处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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