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新旧婚姻法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8 00:42
新旧婚姻法的差异
新旧婚姻法内容添加、修正之对照新婚姻法对旧婚姻法进行了修正,添加了很多的内容,并删除了少部分内容。听讼网小编在此经过对新旧婚姻法添加、修正的内容的逐条比照,来向读者展现婚姻法发作的巨大改变。
在内容上原婚姻法共37条,旧婚姻规律包含51条。
新婚姻法添加条款:
1、第三条阻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阻止家庭暴力。
2、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相互帮忙,维护相等、友善、文明的婚姻家庭联系。
3、第八条未处理成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
4、第十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阻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5、第十一条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第十二条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职责。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差错方的准则判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产业处理,不得危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产业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则。
7、第十八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8、第十九条夫妻能够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方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
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9、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爸爸妈妈的婚姻权力,不得干与爸爸妈妈再婚以及婚后的日子。子女对爸爸妈妈的奉养职责,不因爸爸妈妈的婚姻联系改变而停止。
10、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破裂的景象。
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1、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育婴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职责。
行使探望权力的方法、时刻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
12、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运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维护。
13、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一切,一方因育婴子女、照顾白叟、帮忙另一方作业等付出较多职责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恳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14、第五款:救助措施与法令职责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止;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办理处分的法令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付出抚育费、育婴费、奉养费的判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受害人能够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则的波折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育费、育婴费、奉养费、产业切割、遗产承继、探望子女等判定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帮忙执行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其他法令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令职责还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修正条款:
1、旧婚姻法(以下简称旧)第六条第二项患麻风病未经治好或患其他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改为新婚姻法(以下简称新)第七条第二项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2、旧第十三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两边还有约好的在外。
改为新第十七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3、旧第十七条爸爸妈妈有管束和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力和职责。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团体或别人形成危害时,爸爸妈妈有补偿经济损失的职责。
改为新第二十三条爸爸妈妈有维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力和职责。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团体或别人形成危害时,爸爸妈妈有承当民事职责的职责。
4、旧第十九条第二款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担负子女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改为新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不直接育婴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5、旧第二十二条有担负才能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育婴的职责。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的职责。
改为新第二十八条有担负才能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育婴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育婴的职责。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或子女无力奉养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的职责。
6、旧第二十三条有担负才能的兄、姊,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育婴的未成年的弟、妹,有育婴的职责。
改为新第二十九条有担负才能的兄、姐,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育婴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育的职责。由兄、姐抚育长大的有担负才能的弟、妹,关于缺少劳动才能又缺少日子来源的兄、姐,有抚育的职责。
7、旧第二十六条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
改为新第三十三条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但武士一方有严重差错的在外。
8、旧第二十七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临产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改为新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9、旧第三十二条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日子所负的债款,以一起产业归还。如该项产业缺乏清偿时,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男女一方独自所负债款,由自己归还。
改为新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日子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一起产业缺乏清偿的,或产业归各自一切的,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10、旧第三十三条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给予恰当的经济帮忙。具体办法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改为新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帮忙。具体办法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11、旧第三十六条民族自治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能够根据本法的准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状况,拟定某些变通的或弥补的规则。自治州、自治县拟定的规则,须报请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自治区拟定的规则,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改为新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状况,拟定变通规则。自治州、自治县拟定的变通规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收效。自治区拟定的变通规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收效。
别的旧婚姻法附则中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者,得分别状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令制裁。)、第三十五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育费、育婴费、奉养费、产业切割和遗产承继等判定或裁决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帮忙执行的职责。)的规则内容经增删后放入新婚姻法第五章中。
最高人民法院布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实施。
2001年12月25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经过)
法释〔2001〕30号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令的规则,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说: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继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优待。
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景象,是指有爱人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一起寓居。
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根据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已受理的,裁决驳回申述。
第四条男女两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则补办成婚挂号的,婚姻联系的效能从两边均契合婚姻法所规则的成婚的本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一起日子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差异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办理条例》发布实施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现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办理条例》发布实施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挂号;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
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一起日子的男女,一方逝世,另一方以爱人身份建议享有承继权的,依照本解说第五条的准则处理。
第七条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挂号的婚姻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好坏联系人。好坏联系人包含:
(一)以重婚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阻止成婚的亲属联系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一起日子的近亲属。
第八条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恳求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子,对婚姻效能的审理不适用调停,应当依法作出判定;有关婚姻效能的判定一经作出,即发作法令效能。
触及产业切割和子女育婴的,能够调停。调停达成协议的,另行制造调停书。对产业切割和子女育婴问题的判定不服的,当事人能够上诉。
第十条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钳制”,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许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声誉、产业等方面形成危害为挟制,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实在志愿成婚的状况。
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只能是受钳制一方的婚姻联系当事人自己。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案子,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许一般程序。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则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间断、间断或许延伸的规则。
第十三条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则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许可吊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吊销时,才确认该婚姻自始不受法令维护。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恳求,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许吊销婚姻的,应当收缴两边的成婚证书并将收效的判定书寄送当地婚姻挂号办理机关。
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按一起共有处理。但有根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一切的在外。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子时,触及产业处理的,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的规则,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一起产业上的权力是相等的。因日常日子需求而处理夫妻一起产业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议。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日子需求对夫妻一起产业做重要处理决议,夫妻两边应当相等洽谈,获得一致定见。别人有理由信任其为夫妻两边一起意思表明的,另一方不得以不赞同或不知道为由对立好心第三人。
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职责。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为夫妻一方的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联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则的“不能独立日子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承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许损失或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保持正常日子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育婴费”,包含子女日子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契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应准予离婚”景象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差错而判定禁绝离婚。
第二十三条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武士一方有严重差错”,能够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则及武士有其他严重差错导致夫妻爱情破裂的景象予以判别。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收效的离婚判定中未触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独自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实行收效判定、裁决或许调停书的过程中,恳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咨询两边当事人定见后,以为需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决。间断探望的景象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恳求告诉其康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直接育婴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担负育婴、教育职责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间断探望权的恳求。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产业中的住宅对日子困难者进行帮忙的方式,能够是房子的寓居权或许房子的一切权。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触及精力危害补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有关规则。
第二十九条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差错方的爱人。
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案子,关于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危害补偿恳求,不予支撑。
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申述离婚而独自根据该条规则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则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力职责,书面奉告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别以下不同状况:
(一)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根据该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
(二)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也不根据该条规则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三)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危害补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核算。
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定和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则,是指对拒不实行帮忙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婚姻法修正后正在审理的一、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子,一概适用修正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说如与本解说相冲突,以本解说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解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旧婚姻法内容添加、修正之对照新婚姻法对旧婚姻法进行了修正,添加了很多的内容,并删除了少部分内容。听讼网小编在此经过对新旧婚姻法添加、修正的内容的逐条比照,来向读者展现婚姻法发作的巨大改变。
在内容上原婚姻法共37条,旧婚姻规律包含51条。
新婚姻法添加条款:
1、第三条阻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阻止家庭暴力。
2、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相互帮忙,维护相等、友善、文明的婚姻家庭联系。
3、第八条未处理成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
4、第十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阻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5、第十一条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第十二条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职责。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差错方的准则判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产业处理,不得危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产业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则。
7、第十八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8、第十九条夫妻能够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方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
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9、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爸爸妈妈的婚姻权力,不得干与爸爸妈妈再婚以及婚后的日子。子女对爸爸妈妈的奉养职责,不因爸爸妈妈的婚姻联系改变而停止。
10、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破裂的景象。
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1、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育婴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职责。
行使探望权力的方法、时刻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
12、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运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维护。
13、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一切,一方因育婴子女、照顾白叟、帮忙另一方作业等付出较多职责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恳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14、第五款:救助措施与法令职责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止;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办理处分的法令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付出抚育费、育婴费、奉养费的判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受害人能够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则的波折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育费、育婴费、奉养费、产业切割、遗产承继、探望子女等判定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帮忙执行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其他法令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令职责还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修正条款:
1、旧婚姻法(以下简称旧)第六条第二项患麻风病未经治好或患其他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改为新婚姻法(以下简称新)第七条第二项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2、旧第十三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两边还有约好的在外。
改为新第十七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3、旧第十七条爸爸妈妈有管束和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力和职责。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团体或别人形成危害时,爸爸妈妈有补偿经济损失的职责。
改为新第二十三条爸爸妈妈有维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力和职责。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团体或别人形成危害时,爸爸妈妈有承当民事职责的职责。
4、旧第十九条第二款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担负子女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改为新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不直接育婴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5、旧第二十二条有担负才能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育婴的职责。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的职责。
改为新第二十八条有担负才能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育婴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育婴的职责。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或子女无力奉养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的职责。
6、旧第二十三条有担负才能的兄、姊,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育婴的未成年的弟、妹,有育婴的职责。
改为新第二十九条有担负才能的兄、姐,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育婴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育的职责。由兄、姐抚育长大的有担负才能的弟、妹,关于缺少劳动才能又缺少日子来源的兄、姐,有抚育的职责。
7、旧第二十六条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
改为新第三十三条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但武士一方有严重差错的在外。
8、旧第二十七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临产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改为新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9、旧第三十二条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日子所负的债款,以一起产业归还。如该项产业缺乏清偿时,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男女一方独自所负债款,由自己归还。
改为新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日子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一起产业缺乏清偿的,或产业归各自一切的,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10、旧第三十三条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给予恰当的经济帮忙。具体办法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改为新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帮忙。具体办法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11、旧第三十六条民族自治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能够根据本法的准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状况,拟定某些变通的或弥补的规则。自治州、自治县拟定的规则,须报请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自治区拟定的规则,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改为新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状况,拟定变通规则。自治州、自治县拟定的变通规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收效。自治区拟定的变通规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收效。
别的旧婚姻法附则中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者,得分别状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令制裁。)、第三十五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育费、育婴费、奉养费、产业切割和遗产承继等判定或裁决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帮忙执行的职责。)的规则内容经增删后放入新婚姻法第五章中。
最高人民法院布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实施。
2001年12月25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经过)
法释〔2001〕30号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令的规则,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说: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继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优待。
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景象,是指有爱人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一起寓居。
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根据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已受理的,裁决驳回申述。
第四条男女两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则补办成婚挂号的,婚姻联系的效能从两边均契合婚姻法所规则的成婚的本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一起日子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差异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办理条例》发布实施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现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办理条例》发布实施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挂号;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
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一起日子的男女,一方逝世,另一方以爱人身份建议享有承继权的,依照本解说第五条的准则处理。
第七条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挂号的婚姻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好坏联系人。好坏联系人包含:
(一)以重婚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阻止成婚的亲属联系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一起日子的近亲属。
第八条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恳求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子,对婚姻效能的审理不适用调停,应当依法作出判定;有关婚姻效能的判定一经作出,即发作法令效能。
触及产业切割和子女育婴的,能够调停。调停达成协议的,另行制造调停书。对产业切割和子女育婴问题的判定不服的,当事人能够上诉。
第十条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钳制”,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许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声誉、产业等方面形成危害为挟制,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实在志愿成婚的状况。
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只能是受钳制一方的婚姻联系当事人自己。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案子,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许一般程序。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则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间断、间断或许延伸的规则。
第十三条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则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许可吊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吊销时,才确认该婚姻自始不受法令维护。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恳求,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许吊销婚姻的,应当收缴两边的成婚证书并将收效的判定书寄送当地婚姻挂号办理机关。
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按一起共有处理。但有根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一切的在外。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子时,触及产业处理的,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的规则,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一起产业上的权力是相等的。因日常日子需求而处理夫妻一起产业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议。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日子需求对夫妻一起产业做重要处理决议,夫妻两边应当相等洽谈,获得一致定见。别人有理由信任其为夫妻两边一起意思表明的,另一方不得以不赞同或不知道为由对立好心第三人。
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职责。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为夫妻一方的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联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则的“不能独立日子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承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许损失或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保持正常日子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育婴费”,包含子女日子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契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应准予离婚”景象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差错而判定禁绝离婚。
第二十三条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武士一方有严重差错”,能够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则及武士有其他严重差错导致夫妻爱情破裂的景象予以判别。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收效的离婚判定中未触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独自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实行收效判定、裁决或许调停书的过程中,恳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咨询两边当事人定见后,以为需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决。间断探望的景象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恳求告诉其康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直接育婴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担负育婴、教育职责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间断探望权的恳求。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产业中的住宅对日子困难者进行帮忙的方式,能够是房子的寓居权或许房子的一切权。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触及精力危害补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有关规则。
第二十九条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差错方的爱人。
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案子,关于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危害补偿恳求,不予支撑。
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申述离婚而独自根据该条规则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则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力职责,书面奉告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别以下不同状况:
(一)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根据该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
(二)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也不根据该条规则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三)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危害补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核算。
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定和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则,是指对拒不实行帮忙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婚姻法修正后正在审理的一、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子,一概适用修正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说如与本解说相冲突,以本解说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解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