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客运输中,如果旅客无票乘坐、起程乘坐、越级乘坐和持失效客票乘坐的,承运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8:03
客票是旅客运送合同的证明,旅客有必要实行持有用的客票进行乘坐的责任。但是在旅客运送中常常呈现旅客无票进行乘运、越级乘运、超程乘运或许持现已失效的客票进行乘运的现象。无票乘运,便是旅客没有客票就进行乘坐,例如某旅客没有买客票,就混上火车,无票从北京乘坐到了广州。越级乘运便是指旅客自行乘坐超越客票指定的等级座位,如在海上旅客运送合同中,旅客买的是四等舱的客票,但他在船上自行占了三等舱的座位。超程乘运便是旅客自行乘运的抵达地超越了客票指定的目的地,例如在铁路运送中,旅客购买的客票上的目的地是长沙,而该旅客却持该客票坐到了广州。持失效客票乘运,便是旅客持有现已失掉乘坐效能的客票从某地乘坐到了另一地,例如在铁路运送中,某一旅客于1998年10月21日持1998年10月10日的客票进行乘运。
关于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许持失效客票乘运的行为,承运人能够依据合同法的规则采纳以下办法:一、旅客应当补交票款的,能够要求旅客补交票款;二、能够在旅客应交票款的基础上,依照规则向旅客加收票款;三、旅客不交给票款的,能够回绝运送,让旅客在中途下车。
关于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许持失效客票乘运的行为,承运人能够依据合同法的规则采纳以下办法:一、旅客应当补交票款的,能够要求旅客补交票款;二、能够在旅客应交票款的基础上,依照规则向旅客加收票款;三、旅客不交给票款的,能够回绝运送,让旅客在中途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