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未经登记能否成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17:08咱们怀着好意,收养一些儿童,但咱们面对的是收养联系的挂号的问题未处理收养挂号的收养联系是有用仍是无效的?别的,根据我国收养法相关规则,导致收养联系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听讼网小编立刻为你具体回答以上问题,期望咱们的回答对你现在面对的问题有所裨益。
一、收养联系未经挂号能建立吗
未处理收养挂号的收养联系是无效的。
二、收养无效的原因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则,导致收养无效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收养主体不合格:(1)收养人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6条规则收养人应当一起具有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未患有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2)被收养人不合格。被收养的人已满14周岁、不属于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弃童或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
2、因自愿性有瑕疵而导致收养无效。
3、因合法性不具有而导致收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5条规则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挂号。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的,处理挂号的民政部门应当在挂号前予以布告。收养联系当事人乐意缔结收养协议的,能够缔结收养协议。收养联系当事人各方或许一方要求处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处理收养公证。
综上可知,未处理收养挂号的收养联系是无效的。
延伸弥补:
收养公证书
(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明名字、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明名字、性别、住址)
被收养人:×××(应写明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住址)
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爸爸妈妈自愿将×××(被收养人名字)送给别人收养,
收养人×××、×××乐意收养×××为养子(女)。
经审查,该收养联系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条的规则,其收养
联系自公证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综上所述,经过上文的简略介绍,咱们了解到这个问题该怎么做。别的,从上面内容可知,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挂号。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一起,收养联系当事人各方或许一方要求处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处理收养公证。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