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02:52
在实践社会中,咱们都知道许多专家建议将强奸罪的主体由妇女改为别人,虽还未构成相关法令,但关于强奸罪的注重越来越高。那么,司法实务中构成强奸罪需求什么依据?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对此,听讼网小编下文为你进行回答。
一、强奸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是妇女人的不行侵略的权力(又称贞节权),即妇女依照自己的毅力决议合理性行为的权力。违法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有必要具有运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抵挡、不敢抵挡、不知抵挡状况或运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抵挡的状况而乘机施行奸污的行为。需求留意的是,运用教养联系、从属联系、职务权力等与妇女发作性交的,不能一概视为强奸。问题的要害在于行为人是否运用了这种特定联系进行钳制而使妇女不敢抵挡,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联系,也便是说行为人有没有运用这种特别的联系,假如没有运用这种联系,两边完全是自愿发作性行为,则不以强奸罪论处。其他手法,是指选用暴力、钳制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抵抗或许不能抵抗的手法,具有与暴力、钳制相同的强制性质。
(2)强奸罪在客观上有必要是违反妇女毅力。违反妇女毅力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也是构成强奸罪的最要害的环节。也便是是否违反妇女认识和其发作性行为,是确定强奸罪的要害。在实践事例中,有妇女事前表明同意,但行为人真施行行行为时,妇女则清晰表明对立的。可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抵抗”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仅仅判别是否违反妇女毅力的客观条件之一。因为违法分子在施行强奸时所选用的手法和所形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违法行为的抵挡方法和其他表现方法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悍然不顾进和剧烈的抵挡;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许乞求,抵挡不明显;有的则左顾右盼,没有进行抵挡,等等。所以,不能简略地以被害妇女其时有无抵挡表明,作为确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抵挡或许抵挡表明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进行差异。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但在共同违法状况下,妇女唆使或许协助男人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因而,女子也能够构成强奸罪的违法主体。
4.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具有奸污的意图。是指违法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假如违法分子不具有奸污意图,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意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违法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等其他罪名论处。
二、构成强奸罪需求哪些依据
强奸 (又名性暴力、性侵略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反被害人的志愿,运用暴力、要挟或损伤等手法,逼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确定强奸罪的首要依据有:受害人陈说、嫌疑人供述、人体精液判定、依据等。
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取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头绪,包含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答应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足迹等许多头绪,当然有视讯影音依据,那就最好了。收集依据需求依据状况来决议,总归头绪或许许多,但办案的人是否有这个耐性,是否乐意作为,就很难说了。此外,被侵略者,必定要在被侵略后,第一时刻报警并去医院或许法医保全依据,提取身上或许存留的嫌疑人头绪。残留在体内的精液在通过必定时刻后,就无法再被检出。
强奸和自愿性行为最大的差异是强奸是逼迫发作的,所以除了上述依据外,还需求证明受害人是被逼迫的,因而一般需求检视是否遭受暴力、恫吓、拘禁等行为。大多数强奸案子中,受害人曾被暴力优待,因而会留下伤痕。至于恫吓和拘禁,要取证就很难了。大多数强奸案最终依据不足就在此处,无法证明是被逼迫的,根据无罪推定的法理精力,只能确定无罪。因而,在遇到强奸行为时,不管对方用何种手法,都至少要抵挡一下,留下点伤痕什么的,才好定案,否则只能徒呼奈何。
强奸案是公诉案,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侦破,捕获后会提起公诉,此刻受害人不是原告,而是证人。被告方律师或许会对证人建议质询,言语上或许会有滋扰,这个时分能够向法庭提出对立。至于检方的辩解、依据,那是检方担任,受害人只需求合作检方完结依据查询,以及庭辩或许需求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小编收拾有关强奸罪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许多依据中很重要的是男性的体液,当遭到侵略时,必定要及时去医院保全依据。因而女生必定要学会维护好自己,平常可学习一些维护的手法,尽量防止夜晚一个人在外且不要随意搭乘黑车,防备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一、强奸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是妇女人的不行侵略的权力(又称贞节权),即妇女依照自己的毅力决议合理性行为的权力。违法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有必要具有运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抵挡、不敢抵挡、不知抵挡状况或运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抵挡的状况而乘机施行奸污的行为。需求留意的是,运用教养联系、从属联系、职务权力等与妇女发作性交的,不能一概视为强奸。问题的要害在于行为人是否运用了这种特定联系进行钳制而使妇女不敢抵挡,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联系,也便是说行为人有没有运用这种特别的联系,假如没有运用这种联系,两边完全是自愿发作性行为,则不以强奸罪论处。其他手法,是指选用暴力、钳制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抵抗或许不能抵抗的手法,具有与暴力、钳制相同的强制性质。
(2)强奸罪在客观上有必要是违反妇女毅力。违反妇女毅力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也是构成强奸罪的最要害的环节。也便是是否违反妇女认识和其发作性行为,是确定强奸罪的要害。在实践事例中,有妇女事前表明同意,但行为人真施行行行为时,妇女则清晰表明对立的。可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抵抗”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仅仅判别是否违反妇女毅力的客观条件之一。因为违法分子在施行强奸时所选用的手法和所形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违法行为的抵挡方法和其他表现方法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悍然不顾进和剧烈的抵挡;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许乞求,抵挡不明显;有的则左顾右盼,没有进行抵挡,等等。所以,不能简略地以被害妇女其时有无抵挡表明,作为确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抵挡或许抵挡表明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进行差异。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但在共同违法状况下,妇女唆使或许协助男人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因而,女子也能够构成强奸罪的违法主体。
4.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具有奸污的意图。是指违法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假如违法分子不具有奸污意图,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意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违法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等其他罪名论处。
二、构成强奸罪需求哪些依据
强奸 (又名性暴力、性侵略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反被害人的志愿,运用暴力、要挟或损伤等手法,逼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确定强奸罪的首要依据有:受害人陈说、嫌疑人供述、人体精液判定、依据等。
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取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头绪,包含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答应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足迹等许多头绪,当然有视讯影音依据,那就最好了。收集依据需求依据状况来决议,总归头绪或许许多,但办案的人是否有这个耐性,是否乐意作为,就很难说了。此外,被侵略者,必定要在被侵略后,第一时刻报警并去医院或许法医保全依据,提取身上或许存留的嫌疑人头绪。残留在体内的精液在通过必定时刻后,就无法再被检出。
强奸和自愿性行为最大的差异是强奸是逼迫发作的,所以除了上述依据外,还需求证明受害人是被逼迫的,因而一般需求检视是否遭受暴力、恫吓、拘禁等行为。大多数强奸案子中,受害人曾被暴力优待,因而会留下伤痕。至于恫吓和拘禁,要取证就很难了。大多数强奸案最终依据不足就在此处,无法证明是被逼迫的,根据无罪推定的法理精力,只能确定无罪。因而,在遇到强奸行为时,不管对方用何种手法,都至少要抵挡一下,留下点伤痕什么的,才好定案,否则只能徒呼奈何。
强奸案是公诉案,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侦破,捕获后会提起公诉,此刻受害人不是原告,而是证人。被告方律师或许会对证人建议质询,言语上或许会有滋扰,这个时分能够向法庭提出对立。至于检方的辩解、依据,那是检方担任,受害人只需求合作检方完结依据查询,以及庭辩或许需求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小编收拾有关强奸罪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许多依据中很重要的是男性的体液,当遭到侵略时,必定要及时去医院保全依据。因而女生必定要学会维护好自己,平常可学习一些维护的手法,尽量防止夜晚一个人在外且不要随意搭乘黑车,防备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