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赠券的涉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20:19许多商家运用节日旺销机遇大搞促销活动,其间购物赠券便是促销办法之一。因为商家对该项经济事务了解不同,在管帐处理办法上也不尽相同,因而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就会发作不同的成果。
以某商业企业出售100元产品,获得100元现金并赠50元券为例加以阐明(注:假定该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
榜首种状况:企业将赠券视同出售扣头,当期实践仅完成收入50元,在向购货方开具的发票或出售小票上注明50元扣头额,赠券部分等购货人实践购买产品或承认持券人抛弃权力后再计人收入。
帐务处理:
1、出售获得100元现金时:
借:现金 100
贷:主经营务收入 42.74
其他应付款 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7.26
2、购货方凭赠券购物时,以消费的赠券额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借:其他应付款 50
贷:主经营务收入 42.7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7.26
3、购货方逾期未持赠券购物时:
借:其他应付款 50
贷:经营外收入 42.7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7.26
第二种状况:企业将实践收到100元现金全额计入当期收入,全额向交税人开具发票,待购货方凭赠券购物时不再向其开具发票,只结转相应的本钱。
1、出售获得100元现金时:
借:现金 100
贷:主经营务收入 85.4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4.53
2、持券人持赠券购物时:
借:产品出售本钱
贷:库存产品
第三种状况:企业以为赠券是为促销产品而给购货人的附加优惠,视同赠与。在获得出售收入时,全额计入当期收入,并全额开具发票;持券人持赠券购物时,不再向其开具发票,仅按其所购产品的本钱计入经营外开销。
1、出售获得100现金时:
借:现金 100
贷:主经营务收入 85.4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4.53
2、持券人持赠券购物时:
借:经营外开销
贷:库存产品
不同的管帐处理办法下,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时刻和数额存在差异。
榜首种办法下,若购货人不运用赠券,赠券所对应的其他应付款可能会长时刻挂账,不转入经营外收入,不核算应纳所得税,一起,存在税款滞后问题;第三种办法将赠券视同赠与,依据税法规则,要将券面金额与计入经营外开销的库存产品金额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交税所得,一起因这部分赠与没有经过国家机关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进行,不得在税前扣除。怎么经过标准合理的管帐处理正确核算企业所得税呢?
因而,出售赠券事务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首要触及两方面,即收入怎么承认、何时承认,本钱怎么承认。依据税法规则,出售赠券事务中所发作的悉数本钱可据实扣除。关于收入的承认,应从合法合理、及时和便于税务机关征管三方面进行归纳考虑。首要,从合法合理性看,赠券形成购货人用相同的开销购买了更多的货品,实质上是将所售产品进行了折价出售,因而赠券不该作为脱离出售产品行为之外的赠与;实践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为100元,向购货方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出售额为85.47元,因而应以85.47元作为企业的悉数收入,赠券不能独自算作企业的收入。其次,从交税的及时性看,出售产品时已收到悉数货款,且这部分经济利益是承认的,在获得100元现金时承认收入更为及时。第三,从便于税务机关征管的视点看,先按扣头后的50元、再按赠券额别离承认收入的方法不便于税务机关对赠券额计入收入的时刻进行操控,因而在获得100元现金时全额承认收入更便于税务机关征管。综上,选用第二种办法进行管帐核算比较合理标准,能在管帐赢利中正确表现交税所得,一起便于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