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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07:23
在实践中,咱们许多人或许都会触摸到有关私运刑事案子的法令适用的问题,可是由于在日常日子中没有更层次的触摸,所以咱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有许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常识,一同来看看吧。
(一)关于私运兵器、弹药罪的科罪量刑规范
1.枪支的区别。《私运解说(一)》第1条将枪支区别为“军用”与“非军用”,并据此规则了不同的科罪量刑规范。实践中反映,该分类办法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是从法令规则看,无论是枪支处理法仍是刑法,均未见“军用枪支”、“非军用枪支”的分类,运用该分类的法令依据缺乏。二是依据《公安机牵涉案枪支弹药功能判定作业规则》的规则,枪支判定组织对涉案枪支只作是否为制式仍对错制式的判定,无法作军用、非军用的判定,司法判定定见与司法解说规则不相联接;三是军用枪支和非军用枪支的分类未能精确反映枪支分类的实践状况,关于警用枪支以及境外私运入境、我国无相对应或相似类型的枪支能否确以为军用枪支,实践中存在定见不合。
针对上述问题,《解说》第1条以枪支发射枪弹的动力来历为规范,将枪支分类调整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和“以紧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首要考虑是:(1)该分类契合枪支处理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枪支分类的规则。枪支处理法规则,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许紧缩气体等为动力,运用管状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许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许丢失感觉的各种枪支。(2)该分类能够更为客观地反映枪支的实践杀伤力。一般状况下,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其实践杀伤功能往往要大于以紧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3)该分类契合有牵涉枪支违法司法解说的开展沿革。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最早运用了“非军用枪支、弹药”的概念。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枪支、弹药、爆炸物解说》)留意到了该分类存在的问题,依据枪支动力来历的不同,将非军用枪支进一步区别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和“以紧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并就军用枪支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规则了相同的科罪量刑规范。
2.弹药的区别。与前述调整相对应,《解说》不再以“军用”和“非军用”作为子弹区别的规范,而是依照发射动力的不同,将其分为“气枪铅弹”和“其他子弹”,并别离规则了不同的科罪量刑规范。
此外,《解说》第2条在兵器、弹药品种规则的遣词上, 运用的是“参照”而非彻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则确认。这首要是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将爆炸物规则在“炸药;焰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资料制品”章节,而非“兵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章节中,但爆炸物显着也应归入私运弹药罪的违法目标。
(二)关于私运仿真枪、操控刀具行为的科罪处分
1.私运仿真枪、操控刀具行为的性质确认。《私运解说(一)》第1条第6款规则,私运操控刀具、仿真枪支构成违法的,以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科罪处分。《解说》第5条第1款将之调整为以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罪科罪处分。其首要考虑是:(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止进出境物品表》以及《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约束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说的布告》、《海关总署关于将仿真兵器列为制止进出境物品的告诉》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则,仿真枪归于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操控刀具归于约束进出口的物品,均不归于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违法目标。(2)仿真枪、操控刀具归于非涉税的货品、物品,而构成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要求行为人偷逃税额到达必定的数额规范,以至于实践傍边往往只好采纳参照玩具、厨具或许兵器的进出口税率来核定私运仿真枪、操控刀具偷逃税额这种具有争议的做法。(3)《私运解说(一)》规则私运仿真枪、操控刀具的行为按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处理,首要是遭到其时私运违法罪名系统的约束。在《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设了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罪后,将私运制止或许约束进出口的仿真枪、操控刀具的行为归入该罪处理,更为契合其行为特征。
2.私运仿真枪、操控刀具的科罪量刑规范。《解说》第5条第1款以指引的方法就私运仿真枪、操控刀具的科罪量刑规范作了规则,即应适用《解说》第11条第1款第6、7项和第2款的规则。适用该规范时应留意,《解说》第11条第1款第6项选用的是数额与数量规范并排规则的方法,行为人私运仿真枪、操控刀具的数额或许数量到达其间任一规范,即应科罪处分。
3.私运的仿真枪经判定为枪支的处理。依据有关枪支功能判定规范及仿真枪处理的规则,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或许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仿真枪,应当确以为枪支。据此,《解说》第5条第2款规则,私运的仿真枪经判定为枪支,构成违法的,应以私运兵器罪科罪处分。一起,考虑到实践中抄获的仿真枪多是刚到达或许超出前述枪支判定规范,行为人私运仿真枪多是出于个人爱好,并非为了从事违法违法活动,此种景象的处理与其他私运枪支的行为应有所区别。故此,《解说》第5条第2款一起规则,私运的仿真枪虽经判定为枪支并构成违法,但不是以牟利或许从事违法违法活动为意图私运,且无其他严峻情节的,能够依法从宽处理。
(三)关于私运宝贵动物制品罪的科罪处分
1.私运宝贵动物制品罪的科罪量刑规范。针对私运宝贵动物制品罪的三个量刑起伏,《私运解说(一)》第4条规则了不满10万元、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和20万元以上三个数额规范。实践中反映,宝贵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遍及较高,私运少数宝贵动物制品的价值即或许超越20万元,依照《私运解说(一)》的规则,此类案子一般均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重刑集聚现象较为严峻。为此,《解说》依据个案状况的实证剖析,将私运宝贵动物制品罪的科罪量刑规范作了调整:一是将私运宝贵动物制品情节较轻的规范由价值10万元以下上调为数额不满20万元。二是将私运宝贵动物制品的一般量刑情节由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调整为数额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三是将私运宝贵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峻的规范由价值20万元以上调整为数额100万元以上。
2.私运宝贵动物制品罪的从宽处理。境外务工、旅行人员出于留作个人留念的意图,将在境外购买的少数宝贵动物制品不合法带着入境的现象时有发作。关于此种片面恶性不大、社会损害性较小的景象,需求依照宽严相济刑事方针的精力要求,在处理上与以牟利为意图的私运宝贵动物制品行为有所区别,以此杰出刑事冲击要点,恰当操控刑事冲击面。对此,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处理私运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向题的定见》(以下简称《私运定见》)就清晰了详细的从宽处理定见,即:一起具有宝贵动物制品购买地答应买卖以及入境人员为留作留念或许作为礼品而带着宝贵动物制品进境、不具有牟利意图两种景象,且情节较轻的,一般不以违法论处;一起具有前述两种景象,到达《私运解说(一)》第4条第3款或许第4款规则的量刑规范的,别离能够降一个法定刑起伏量刑。以此为基础,《解说》第9条第4款规则,不以牟利为意图,为留作留念而私运宝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10万元的,能够免予刑事处分,情节显着细微,不构成违法的,按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处理。较之于《私运定见》,《解说》首要作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未再着重宝贵动物制品购买地答应买卖这一条件,其首要考虑是从相关世界条约文件的视点此类买卖一般均不被答应,且实践中关于境外法令规则往往难以查验。二是关于契合此种景象但情节较重的未再规则降一个量刑起伏处分,其首要考虑是《解说》已大幅拉大了不同量刑起伏的数额规范,直接依照《解说》规则的数额规范量刑即可做到罪刑均衡。
(四)关于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罪的科罪处分
1.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规模。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规则,散见于很多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令、行政法规的授权发布的制止进出口货品、物品目录傍边,此外,我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条约、协议中亦有关于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规则。归纳这些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规则,除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古生物化石等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以外,其他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依据其性质和损害程度可大致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国家制止进出口或许严厉约束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及含有这类化学品的物质。私运这类货品、物品,或许引起严峻的环境污染或许安全事故,损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第二类是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这类物品或许含有损害公共卫生安全的致病细菌和病毒,一旦私运进入我国,或许会引起流行症传达或许严峻动植物疫情,严峻威胁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还会严峻冲击我国畜牧业等相关职业的健康开展,损坏正常的商场经济秩序。第三类是国家出于维护国内资源和自然环境的需求而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如硅砂、木炭、腐殖土等。私运这类货品、物品的损害性,首要在于对我国资源和环境的损坏。第四类是上述货品、物品以外的其他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首要有切开车、旧轿车、旧机电产品,以及仿真枪、操控刀具等。这类货品、物品或是没有经过安全检测,或是不契合我国工业更新或许升级换代的需求,或是出于治安处理的需求而被制止进出口。
2.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罪科罪量刑规范的了解。《解说》第11条依据上述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特色以及社会损害性的巨细,别离确认了不同的科罪量刑规范。适用本规则时应留意以下问题:(1)除古生物化石外,《解说》第11条第1款就私运其他五类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规则了数额与数量并用的科罪量刑规范,到达其间任一规范即构成违法。这样规则首要是考虑到即便在同一品种的制止进出口货品、物品中,不同的货品、物品之间核算价值、计量数额的方法也不尽相同,不宜只规则一种规范。(2)有毒物质的规模,可参照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0条的规则。详细包含以下物质:一是列入国家风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依据国家规则的风险废物辨别规范和辨别办法确认的具有风险特性的废物;二是剧毒化学品、列入要点环境处理风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三是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四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条约》附件所列物质;五是其他具有毒性,或许污染环境的物质。(3)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不当然地归于国家制止进口的货品、物品。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归于国家制止进口的货品、物品,应以是否为我国进出境查验检疫组织所明令制止作为确认依据。
(五)关于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科罪处分
1.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科罪量刑的数额规范。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的详细数额规则,将该罪科罪量刑的数额规范留给司法解说来处理。《解说》第16条规则,自然人私运一般货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50万元、250万元别离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数额,较之于修正前刑法确认的5万元、15万元、50万元的数额规范,《解说》作了较大起伏的上调,并进一步拉大了不同量刑起伏之间的数额份额。其首要考虑是:
(1)经济社会开展水平不断进步。与1997年刑法公布时比较,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现已别离增长了4.6倍和3.7倍,此种状况下,恰当进步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入罪数额规范是必要的。
(2)坚持与其他相似罪名科罪量刑规范的平衡。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作为涉税违法,与逃税罪、骗得出口退税罪等罪名有必定的相似性。例如,与骗得出口退税罪比较较,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社会损害性与之根本适当,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得出口退税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骗得出口退税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与之比较,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第二、三层次量刑起伏的数额规范显着偏低。
(3)均衡量刑。《解说》第16条将刑法原规则不同量刑层次数额规范大致3倍的份额关系调整为5倍,有利于战胜重者不重、轻者不轻的问题,更好地表现悄悄重重的方针要求。
2.应缴税额的核算依据。《私运解说(一)》第6条第2款规则,私运货品、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私运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核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尔后,海关总署于200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私运的货品、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28条作出了不同规则,即:有依据证明私运行为发作时刻的,应以私运行为发作之日核算;依据无法证明私运行为发作之日或许接连私运行为完结之日的,以私运案子的受案之日核算。上述规则的差异,在必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行政法令和刑事司法的严肃性和有用联接。经咱们研讨,以违法行为施行其时的状况来核算违法数额、判别其社会损害性更为客观公平,一起考虑到实践中存在一些违法施行时刻难以确认的景象,《解说》第18条第1款参照经济违法数额确认的通行做法,确认了行为施行时为主、案发时为辅的核算准则,即:应缴税额以私运行为施行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核算;私运行为施行时刻不能确认的,以案发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核算。
(六)关于小额屡次私运确实认
刑法修正案(八)将小额屡次私运行为归入了刑事冲击领域。关于刑法规则中的“一年内曾因私运被给予二次行政处分后又私运”的详细了解,实践中存在定见不合,会集表现在“一年内”的时刻核算和私运目标的规模两个方面。
《解说》第17条规则,“一年内”应以因私运第一次遭到行政处分的收效之日与“又私运”行为施行之日的时刻距离核算确认。其间,以第一次遭到行政处分的收效之日作为时刻核算起点,首要是出于刑法规则“一年内”的立足点是行政处分而非私运行为且行政处分往往具有滞后性的考虑。一起,从查办到处分决议的作出往往需求一个进程,为便于实践操作,增进司法确认确实认性,《解说》进一步清晰自第一次遭到行政处分的收效之日起核算。需求留意的是,依据行政处分法、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等法令法规的规则,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但不影响行政处分的收效履行,故一般状况下可直接依据处分决议是否送
达来确认行政处分是否收效。
关于小额屡次私运的目标,《解说》起草进程中存在两种不同定见。一种定见以为,刑法修正案(八)将小额屡次私运行为规则在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之中,阐明小额屡次私运中的三次私运目标均应是一般货品、物品;另一种定见以为,刑法修正案(八)并未规则小额屡次的违法目标仅限于涉税的一般货品、物品,从有用冲击私运违法的视点考虑,应将我国刑法规则的12个私运违法目标均包含在内。经咱们研讨,小额屡次私运尽管规则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中,但作为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处理的仅为第三次私运行为,前两次已受行政处分的私运行为仅仅第三次私运行为应受刑事处分的条件而非刑事处分的目标。故此,《解说》第17条规则,“被给予二次行政处分”的私运行为,包含私运一般货品、物品以及其他货品、物品;“又私运”行为仅指私运一般货品、物品。
(七)关于私运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行为的科罪处分
1.未经答应进出口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行为的性质确认。《解说》第21条第1款清晰,未经答应进出口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以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罪等罪名科罪处分。首要考虑是: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包含肯定制止和相对制止两种,刑法规则的制止进出口不限于肯定制止的景象。
例如,针对部分驯养繁衍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在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获得证明书的状况下能够合法进出口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在回复有关单位的定见中清晰指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则的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宝贵动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是指私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并获得相应进出口证明的宝贵动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2.既逃证又逃税行为的处理。部分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进出口,除需求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
可文件之外,还需求向海关交纳必定的税额,因而,私运这类货品、物品还有或许一起构成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与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罪或许私运废物罪等罪名比较,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法定最高刑更重。为依法有用冲击此类违法,《解说》第21条第1款进一步清晰,未经答应进出口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一起又构成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3.运用别人答应证进出口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行为的处理。实践中很多存在租借、借用或许运用购买的别人答应证进出口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景象。经研讨,此景象相同归于未经答应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货品、物品的行为,应一起归入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物品违法处理。为此,《解说》第21条第3款规则,“租借、借用或许运用购买的别人答应证,进出口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的,适用本条第1款的规则科罪处分。”适用本规则时需求留意与获得答应证但超越答应数量进出口行为的区别。关于后者,《解说》第21条第2款清晰,“获得答应,但超越答应数量进出口国家约束进出口的货品、物品,构成违法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则,以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科罪处分。”其首要考虑是:超越答应数量的进出口与没有获得答应的进出口在片面成心和损害性方面存在显着不同。
(八)关于私运违法既未遂确实认
依据私运违法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行为施行的多环节性以及抄获的现场性等特色,《解说》第23条区别景象对私运违法的既未遂确认规范作出了详细规则,即:“施行私运违法,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以为违法既遂:(一)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抄获的;(二)以虚伪申报方法私运,申报行为施行结束的;(三)以保税货品或许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品、物品为目标私运,在境内出售的,或许请求核销行为施行结束的。”现别离阐明如下:
1.监管现场抄获景象的既未遂确认。《解说》规则,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抄获的,应当确以为违法既遂。适用该规则时需求留意以下两点:一是适用规模。该规则适用于各种形式的私运违法,不以通关私运为限。海关监管现场包含多种场所,既或许是通关场所,也或许是绕关场所,不管是通关私运仍是绕关私运,但凡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抄获的,均按违法既遂处理。二是海关监管现场的了解。实践中有种定见以为,海关监管现场即为海关监管区,首要指的是海关查验关口和海关专设的监管货场,只需在海关监管区被抄获的才能够确以为私运既遂。咱们以为,该了解存在局限性,也不契合海关法令作业的实践状况。依据海关法第六条的规则,海关在海关监管区、海关邻近滨海沿边规则区域以及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邻近滨海沿边规则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均能够行使相关查询权利。可见,海关有权法令的地域空间并不限于海关监管区,在有权法令的地域行使法令权利时抄获私运违法,均应确以为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抄获。
2.虚伪申报通关私运的既未遂确认。《解说》规则,以虚伪申报方法私运,申报行为施行结束的,应当确以为违法既遂。适用该规则时需求留意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的申报行为独立于海关的查验行为,申报行为是否施行结束的判别不受是否进入查验环节以及查验是否经过的影响。查验行为归于不受行为人操控的海关监管活动,报关行为施行结束,在法令上即可视同为行为人的私运行为现已施行结束。二是申报行为施行结束规范与海关监管现场被抄获规范双管齐下。在通关私运傍边,施行申报行为与海关监管现场被抄获的时刻不具有同步性和必定的先后顺序。申报行为没有施行结束即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抄获,只需依据相关依据足以确认构成私运违法的,相同应确以为私运既遂。
3.后续私运的既未遂确认。《解说》规则,以保税货品或许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品、物品为目标私运,在境内出售的,或许请求核销行为施行结束的,应确以为违法既遂。这儿清晰的是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则的后续私运违法的既未遂确确认见。适用本规则时需求留意以下三点:一是是否实践牟利不影响既未遂确实认。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则的“出售牟利”的落脚点在于出售而非牟利,牟利系后续私运违法的片面意图要件而非客观要件,牟利意图完结与否不影响后续私运违法既未遂确实认。二是出售行为需求客观施行,但不要求出售行为施行结束,出售行为是后续私运违法的一个重要客观行为。一起,本着与前述其他私运违法未遂规范相和谐的要求,私运违法的既遂,不要求出售行为施行结束或许完结货品、物品的交给。在出售进程中被抄获的,也应确以为违法既遂。三是没有施行出售行为但请求核销行为现已施行结束的,以违法既遂论处。较之于出售行为,请求核销行为关于后续私运违法的完结更具实质性含义,与前述虚伪申报通关私运的道理相同,没有着手出售但现已请求核销的,相同应确以为既遂,而不以实践骗得核销为条件。
(九)关于单位私运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
1.单位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科罪量刑规范。《私运解说(一)》规则单位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科罪量刑规范依照自然人违法规范的5倍掌握,《解说》第24条将之下调为自然人违法规范的2倍,首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1)刑法关于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区别单位违法和自然人违法,装备了不同的法定刑,其间单位违法的惩罚显着要轻于自然人违法,这一点在确认单位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时也应有所表现。
(2)跟着公司建立门槛的不断下降,单位私运违法数量的急剧攀升,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更趋严密,在预留出行政处分必要空间的基础上,单位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与自然人违法不宜摆开过大。
(3)依照2倍规范掌握,《解说》实践大将《私运解说(一)》原确认的25万元、75万元、250万元三个量刑层次起点数额调整为2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两者比较较,入罪门槛根本适当但不同量刑层次的数额规范显着拉大,既能够防止案子整体数量的大起大落,一起也为均衡量刑预留出了更大的裁量空间。
2.单位私运特定目标违法的科罪处分规范。《解说》第24条延用了《私运解说(一)》的做法,规则对单位私运特定目标违法适用与自然人违法相同的科罪处分规范。其首要考虑有两点:一是刑法关于单位施行的私运特定目标违法与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在处分规则上有所不同。单位犯前者罪与自然人违法同罪同罚,单位犯后者罪的处分则轻于自然人违法,表现出了立法机关关于单位施行私运特定目标违法与自然人违法处分上不作区别的倾向性态度。二是私运特定目标违法与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损害性详细表现有所不同。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的损害性首要表现为偷逃税款及由此给国家形成的经济丢失,而私运特定目标违法的损害性首要表现为对国家出于经济、社会、国防、环境安全等拟定的处理制度的损害而非国家税款丢失,故有必要淡化违法数额关于单位和自然人私运科罪量刑的影响。
假如咱们每个人必定要知道私运是一件违法的工作,咱们必定要依照法令法规去干事,避免遭到法令的制裁。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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